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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遺產稅. 可自遺產總額中減除的項目(免稅額、扣除額)有那些? 3516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的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及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的財產,可以按年遞減扣除遺產價額課稅之規定,其要件為何? 更新日期:113-01-03. 要適用這2項規定的前題,必須是繼承的財產已經繳過遺產稅了,才可以不計入或按年遞減扣除遺產總額;又被繼承人如果是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或外國人,那麼就不適用減免扣除的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第17條第1項第7款及第2項) 更多相關資訊. 3501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 113-01-03. 3502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113-01-03.

  2. 例七: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1年2月14日將該土地及房屋贈與其子(贈與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 ,應繳多少贈與稅?有無相關稅賦?若留待以後由其子 ...

  3. 在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已繳納過遺產稅者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及20%之遺產價額但是被繼承人如果是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我國國民或非我國國民其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則不適用前述扣除的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及第2項) (財政部98年4月6日台財稅字第09800057680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3501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 113-01-03. 3502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113-01-03. 3503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及代位繼承孫子女等)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113-01-03.

  4. ()何君繼承之5筆土地為其死亡前6年繼承之遺產已納遺產稅者應納遺產稅計算如下: 遺產總額:32,000,000元 (30,000,000+2,000,000) 遺產淨額:0元. (32,000,000-13,330,000-4,930,000-2×500,000-1,230,000-30,000,000×80%=-12,490,000元) 應納遺產稅額0元. (二)設何君繼承之5筆土地為其死亡前7年繼承之遺產已納遺產稅者,應納遺產稅計算如下: 遺產總額:32,000,000元. 遺產淨額:0元. (32,000,000-13,330,000-4,930,000-2×500,000-1,230,000-30,000,000×60%=-6,490,000元) 應納遺產稅額:0元.

  5. 如何辦理遺產稅申報?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更新日期:112-04-27. 下面4種人死亡的時候應該依照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1.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2.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只要將他所遺留在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3.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被繼承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在他死亡的時候仍然應 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4.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應該將他所遺留在臺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3條之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0條) 更多相關資訊.

  6. 1.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發生之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佔課稅期間之比例(地價稅之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房屋稅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之6月30日止),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2.被繼承人死亡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以生存配偶為納稅義務人,其於被繼承人死亡日後繳納之綜合所得稅,屬被繼承人所得部分,依公式計算屬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之綜合所得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8款) (財政部75.1.11台財稅第7520338號函) (財政部108.8.23台財稅字第10800574710號令) 113-01-03.

  7. 車主死亡繼承人應儘速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手續以免補稅受罰最安心. (臺中訊)民眾蔡小姐來電詢問,其父親 (車主)死亡後,車輛停放路邊,不解為何會收到地方稅務局使用牌照稅罰鍰繳款書及裁處書。.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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