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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4月8日 · 2021/04/08 13: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日前已改名魚丁糸的知名樂團蘇打綠」,6名團員包括主唱青峰貝斯手馨儀鼓手小威電吉他手家凱木吉他手阿福鋼琴兼中提琴手阿龔6人為求根本解決侵權問題向林暐哲音樂社提起民事訴訟確認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同時要求返還蘇打綠商標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但商標權並未同意移轉因此團名蘇打綠仍要不回可上訴判決理由尚未公布。 據悉,因林暐哲音樂社向蘇打綠及主唱吳青峰提起侵權訴訟,蘇打綠乾脆提起本件告訴,以釐清雙方合約關係及商標歸屬。

    • 導火線:解約時機引爭議,單飛後歌曲遭控侵權
    • 青峰4千字長文:詳解事件經過,心碎奮鬥到底
    • 最新判決:青峰連續5次獲判無罪
    • 後續發展:蘇打綠團名「商標權」敗訴!只能用「魚丁糸」當團名

    青峰在2018年10月26日宣布與原本的唱片公司「林暐哲音樂社」解約,不過雙方當初簽訂合約時曾規定,若要解約必須於每年年底合約到期前3個月,也就是9月30日前提出,而青峰在這個時間之後才提出解約,因此林暐哲認為青峰在2019年的創作授權仍然歸自己所有,而青峰在2019年未經同意公開演唱這些歌曲已違反《著作權法》,因此對他提告。 2019年青峰的唱片公司從林暐哲音樂社轉至環球音樂,並推出了首張個人專輯《太空人》,期間他也參與中國選秀節目《歌手2019》,參賽歌曲〈歌頌者〉是以之前的經典歌曲〈小情歌〉中的歌詞「歌頌者」出發,沒想到卻被林暐哲聲張是「他給的建議」,讓青峰感到不可置信,兩人也因為這首歌爆出合約糾紛。

    今年5月11日,青峰在個人平台寫下4千字的長文解釋了事件經過以及自己2年多來的心境,他表示2019年10月的一次開庭,林暐哲提出的和解條件竟然是「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讓檢察官也感到強人所難。原本只是針對青峰個人的創作,如今卻連蘇打綠過去和未來近百首歌曲都想納為己有,讓青峰懷疑林暐哲的目的就是想要到蘇打綠所有的歌曲授權。 青峰坦言自己本來不想浪費時間在官司上,甚至想用錢解決,不過隨著事態發展越來越嚴重,甚至波及到蘇打綠其他成員,律師也勸他「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因此決定為了團員和音樂人奮鬥到底,痛訴心境後也獲得眾多歌手、網友們的支持鼓勵。

    今年6月15日青峰獲判無罪,這也是林暐哲第5度敗訴,關鍵原因是法官透過林暐哲在2018年底傳給青峰的LINE訊息中提到:「12/31之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因此兩人的合約在2018年就已經達成解約,如果尚未達成協議,林暐哲也不可能傳訊「你即將自己做」,因此判定青峰無罪。 不過青峰過後也透過臉書表示:「謝謝大家的鼓勵,對方民事也才剛提起三審上訴,也不期待刑事會就此告一段落。對方若不斷上訴,而我也只能配合繼續出庭,總之,還有一段長路要走」,但他也強調:「我要做的,從來只有『說實話』這一件事而已。只是遺憾所有人時間不斷被訴訟消耗」,對持續不斷的訴訟感到相當無奈。

    除了青峰與林暐哲的官司之外,林暐哲還提吿蘇打綠團員馨儀「妨害電腦使用」,不過確切原因並未公開。另外,蘇打綠就連原本的團名也無法使用,團員們在2017年進入3年的休團期後,只能以蘇打綠的拆字詞「魚丁糸」重新回歸樂壇。 事實上,蘇打綠只能以魚丁糸的名義活動,是因為「蘇打綠」的正名商標權還在林暐哲手上,蘇打綠6名團員曾聯名遞狀對林暐哲提告,強調原本蘇打綠的logo是由青峰親自手寫,而且6人早在學生時期未簽經紀約就叫「蘇打綠」,已經握有著作權和人格權。 不過法官最後認為蘇打綠團員雖然與林暐哲公司的經紀合約已經終止,不過蘇打綠的註冊商標仍屬於林暐哲公司,「基於合法有效之合約取得商標權利」,蘇打綠團員最後敗訴,林暐哲更狠酸團員改名魚丁糸是「自知理虧」,不過6人也決定會再繼續上訴,爭取把團名要回來,不過短...

  3. 2022年5月17日 · 蘇打綠討商標再敗! 法院判決關鍵竟是「網友叫不出團員全名」 陳煜 + 追蹤. 2022-05-17 15:41. 人氣. 贊助本文. 智財法院審酌有網友詢問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 」,認定大多數消費者無法將蘇打綠Soda green與6名團員做出連結二審判青峰等6人敗訴。 (資料照取自蘇打綠...

  4. 2022年7月17日 · 簡評蘇打綠商標權案-網友叫不出團員全名是否為敗訴關鍵、「蘇打綠商標權案之案件發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近期針對蘇打綠的商標權案作成了二審判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0年度民商上字第7號判決),駁回蘇打綠樂團之全體成員何景揚史俊威吳青峰謝馨儀龔鈺祺劉家凱下稱吳青峰等人上訴。 本案的主要爭點在於「蘇打綠商標之商標權人究竟為何人」,以下介紹蘇打綠商標之申請流程及二審判決之論證邏輯,並嘗試進行簡單之評論: 二、蘇打綠商標的申請過程如下: 圖1杜昀浩製圖. 三、二審判決之細部爭點: (一) 吳青峰等人對於蘇打綠商標是否共有「姓名權」、「人格權」? 1. 二審法院採取否定見解,理由如下:

  5. 2022年5月17日 ·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王心妤新北17日電)樂團蘇打綠(魚丁糸)控告林暐哲音樂社請求返還商標遭駁回。全案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近日以 ...

  6. 2022年5月17日 · 樂團蘇打綠控告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並請求商標返還台北地方法院去年4月間宣判確認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商標返還部分無理由駁回蘇打綠6名成員針對商標權部分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但合議庭認為商標從申請公告到維護延展到移轉10餘年來都是林暐哲音樂社或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此外6名團員主張蘇打綠是由團員共同發想定名而成並作為藝名及團名使用持續投入時間心力已使蘇打綠等同於上訴人形成密不可分的關係。 但法官審酌蘇打綠歷經諸多團員變動,及「蘇打綠的其他團員現在在想什麼」、「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等網路文章可證,大多數消費者無法將6名團員與蘇打綠產生連結,因此6名團員主張共有姓名權,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