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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動目標. 為改變民眾生活習慣, 誘導民眾逐步養成「 自備、 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 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 並納入學校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後續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 故環保署於110 年9 月29 日發布政府機關、 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 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後簡稱為作業指引), 以利相關單位依循推動有關工作。 為推動全民綠生活, 源頭拚減量,對於非屬上述作業指引規範之對象, 也歡迎共襄盛舉。 作業指引適用對象及範圍. 適用對象.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及該機關所屬之機關、 學校。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 鄉( 鎮、 市) 公所及其所屬機關、 學校。 行政院以外之其他政府單位得比照推動.

  2.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 作業手冊. 壹、 前言. 為改變民眾生活習慣,誘導民眾逐步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故環境部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為讓機關學校瞭解如何推動作業指引,故製訂公版之作業手冊,以利相關單位依循推動作業指引工作。 貳、 前置作業. 一、 轉知所屬單位 透過發文方式將作業指引函頒所屬各機關、學校,並請機關、學校落實推動及回報成果,發文內容範例如圖1。 OO署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3. 110-10-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推動政府機關率先實施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水等一次用產品減輕環境負荷再逐步帶動民間環保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下稱作業指引),最遲於111年12月31日前實施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三級四級機關直轄市及縣政府公所及所屬機關學校主辦或於其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並採用相關替代措施。 環保署表示,目前政府機關、學校服務員工、師生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等均已納入限塑政策的管制範圍,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內用不得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4. 項次. 檔案名稱. 1.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2.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問答集. 3.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文宣資料. 關閉.

  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要求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三級四級機關直轄市及縣()政府()公所及所屬機關學校,主辦或於其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時,透過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提供自備優惠設置飲水機等方式,不使用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 透過以公帶私、以大帶小方式逐步推廣餐具共享。 二、主要規定. 7. 行政機關、學校 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適用對象、範圍. (110.9.29函頒) 1 2. 4. 一次用產品定義. 3 實施方式. 實施日期. 5 如何落實. 適用對象、範圍. 行政院所屬 中央二級機關. 及其所屬之機關、學校.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彙辦單位)

  6. 說明: ( )依據本作業指引之原則,以學校辦理活動為例,凡符合主辦者為學校辦理地點位於學校兩者其中之一,即屬本作業指引之適用範圍。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針對各級學校組織規程所定之一級行政單位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均應優先實施,:校務會議各項校務行政會議校慶運動會園遊會等;非屬一級行政單位或學生社團等辦理之會議活動,:科系或社團參訪活動等,則建議以宣導方式共同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以環保綠行動來減少環境負擔。 五、協辦的活動算嗎?掛指導單位的算嗎? 說明: ( 一)管制範圍僅限行政機關、學校所主辦之活動或在行政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等區域辦理之活動。

  7. 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改制後環境部)函頒作業指引. 為改變大眾生活習慣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觀念環保署於110年9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號函檢送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由政府機關學校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後續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 貳、本部訂定執行方式原則. 為使本部及所屬機關、學校後續共同推動順利,教育部與環保署討論協調後,研提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 」 ,執行重點摘要如下: 一、適用對象 : (即執行單位)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 (三署)、教育部所屬學校 (各級國立學校)。 二、適用範圍 : (一)機關、學校 (一級行政單位) 主辦 之 會議、訓練及活動 。

  8.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適用對象、範圍. (110.9.29 函頒,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 一次用產品定義. 實施方式. 實施日期. 如何落實. 適用對象、範圍.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 及其關所屬之機關學校.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彙辦單位)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鄉(鎮、市)公所及其所屬之機關、學校. (地方環保機關為彙辦單位) 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主辦者. 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本指引之原則為凡符合兩項其中一項者,則屬本指引之適用範圍。 辦理地點. 註:環保署已依彙辦單位所確認之所屬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本(111) 年6 月8 日、9日發文檢送相關資料至彙辦單位。 適用對象、範圍. 辦理主辦者. 地點.

  9. 環保業務. 廢棄物管理.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局.

  10. 環保署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函頒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以下簡稱作業指引),試辦期間111年6月至11月),已有1,533家餐飲業者加入循環容器盛裝供應餐點的供應鏈有2,000個以上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熱烈響應推動使用約17萬個循環容器餐點超過125萬人次不使用包裝飲用水減少一次用便當盒及瓶裝水垃圾量。 同時,教育部、臺東縣及監察院所屬審計部亦自行訂定執行要點執行,一同加速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