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固定污染源 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經濟發展的同時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不容小覷為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藉由經濟誘因促使污染者主動降低污染排放行為依固定污染源之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自行申報前一季應繳納之費額以專供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執行運用。 本網站提供公私場所辦理網路申報及相關政策制度介紹,期增進各界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的瞭解與認知。 空污費 申報專區. 繳費方式 作業指引. 主管機關 審查專區. 最新消息. 空污費113年第1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3年04月30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固定污染源之公私場所應於113年04月01日起辦理空污費申報及繳費作... 113-04-01.

  2. 大氣環境. 建置目的. 完備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業務服務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之業者。 目標對象. 公私場所. 核心業務. 空污費徵收與排放量申報相關資訊及規定。 服務亮點. 提供空污費申報服務. 關鍵字. 空污費申報. 發布單位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11-30. 點閱數量: 3568. 業務網站系統-資訊與服務環境部全球資訊網.

  3. 最新消息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首頁. 最新消息. 公告訊息. 展開社群分享. 最新消息. 公告訊息. 空污費113年第1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3年04月30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113-04-01. 空污費網站服務維護停機通知 (113年1月18日晚間19時至21時) 113-01-10. 空污費112年第4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3年01月31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113-01-01. 空污費網址更新宣導說明. 112-11-24. 空污費112年第3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112-10-01. 空污費網站服務維護通知. 112-09-26. 因應環境部及所屬機關組改相關異動系統停機作業.

  4. 網站安全政策.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全文搜尋. 經濟發展的同時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不容小覷為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藉由經濟誘因促使污染者主動降低污染排放行為依固定污染源之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自行申報前一季應繳納之費額以專供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執行運用。 本網站提供公私場所辦理網路申報及相關政策制度介紹,期增進各界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的瞭解與認知。

  5. 依廢清法規範之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須至本系統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進行網路申報作業核心業務 了解現行資源循環政策及事業廢棄物申報規定與申報操作方式並可查詢現行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統計資訊

  6. 提供指定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遞送聯單營運記錄等項目之申報作業以及環保機關進行廢清書審查管理及列管事業申報資料進行統計查詢勾稽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網路申報 統計報告 事業廢棄物

  7. 隨著時代的演變為方便業者申報及提升環保局審查時效性現行係規範全面採網路方式進行空污費申報作業但報經地方環保局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申報1.網路申報途徑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2.申報時間:每年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 3.審查單位固定污染源所在地之環保局. 繳費方式. 為提供公私場所繳費之便利性,現行繳費方式除維持原有之書面繳費六聯單繳款方式外,環境部並陸續推動電子化代收、臨櫃跨行匯款等多元化之便捷服務,以提供公私場所可自行選擇繳款方式。 圖註:公私場所. 1.臨櫃繳費:經收行庫臨櫃→代收解繳行庫→環保者. 2.條碼代收(台灣銀行、超商、郵局)→業處虛擬帳號→彙整劃解→環保局.

  8. 業者如有需要申請上網申報空污費可至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www.epa.gov.tw/f/index.htm選擇空污費申報」,即可進入空污費網路系統下載密碼申請表填寫完畢寄回環保署核定後即可使用網路系統申報空污費

  9. 系統操作問題:方達科技 電話:02-22269025 。 為提供專責人員各項環保政策法規快訊及技術新知,請專責及技術人員訂閱「環境教育及訓練電子報」, 未來前述電子報逕將直接寄給專責及技術人員參閱。

  10. 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和排放量申報管理系統採用全Web方式建置,使用者. 僅需使用IE 6.0以上的瀏覽器,即可透過網際網路隨時上線操作。 本系統依使用目的不同規劃為三區,各區有其專屬的功能及使用者,簡述如. 下: 廠商專區:提供廠商空污費申報及查詢功能主管機關專區:提供環保局進行空污費審查和排放量確認其他服務:提供環保署或其他專家學者空污費基本審查資料查詢及統計功能。 若是使用IE 9.0以上之業者,則請先進行相容性檢視設定如下圖,以利顯示完整之資訊,僅需點選相容性檢視設定,並將網站epa.gov.tw新增即可。 【廠商專區】操作說明: 壹、廠商登入. 廠商帳號密碼填寫及登入區. 操作手冊下載. 一、密碼申請.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