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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8年12月1日 · 陳冲 (1949年10月13日 — ) [1]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 財經 學者 ,現任 願景工程基金會 、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 [broken anchor] 董事長、 東吳大學 法商講座教授,曾任 行政院院長 、 台灣證券交易所 董事長、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董事長、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董事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財政部 常務次長、 中國農民銀行 企劃部經理、 德國 法蘭克福大學 訪問學人 、 中華大學 講座教授等職。 [2] [3] [4] 2012年2月因財經與法律專長,被任命為行政院院長,2013年2月離職。 2017年成為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最高顧問至今。 [5] 家庭 [ 編輯]

  2. 陳冲 (1949年10月13日 — ) [1]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 財經 學者 ,現任 願景工程基金會 、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 [broken anchor] 董事長、 東吳大學 法商講座教授,曾任 行政院院長 、 台灣證券交易所 董事長、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董事長、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董事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財政部 常務次長、 中國農民銀行 企劃部經理、 德國 法蘭克福大學 訪問學人 、 中華大學 講座教授等職。 [2] [3] [4] 2012年2月因財經與法律專長,被任命為行政院院長,2013年2月離職。 2017年成為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最高顧問至今。 [5] 家庭.

  3. 陳冲內閣 是指2012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18日期間,由時任 行政院院長 陳冲 所領導的 中華民國內閣 ,為 馬英九政府 任內的第三個內閣。. 當時 行政院 正在實施 組織改造 ,部會首長因此分成兩批任命,被裁撤的部會首長大部分留任改造後的新部會。. 陳冲是繼1997 ...

    • 2012年2月6日
    • 馬英九
    • 2013年2月18日
  4. 陳冲內閣 是指2012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18日期間,由時任 行政院院長 陳冲 所領導的 中華民國內閣 ,為 馬英九政府 任內的第三個內閣。. 當時 行政院 正在實施 組織改造 ,部會首長因此分成兩批任命,被裁撤的部會首長大部分留任改造後的新部會。. 陳冲是繼1997 ...

  5. 行政院長 (雅稱 閣揆 )是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首長,同時為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的領導者,負責綜理各級中央行政機關運作,職權等同於其他 共和制 國家的 內閣 总理 。 其由 總統 任免,有向 立法院 提出施政報告之義務。 當總統、 副總統 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代行總統職權。 現任院長為 民主進步黨 籍的 建仁 。 行政院長職位起始於 國民政府 時代,首任院長是 谭延闿 , 行憲 後首任院長是 翁文灝 , 政府遷臺 後首位院長誠 。 行政院長之任免權在於總統,若總統認為行政院長不適任,可直接命其請辭。 立法院若通過 對行政院長之不信任案 ,後者應依法請辭,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反之,若不信任案未通過,則立法院於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任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概述.

    任次
    肖像
    姓名
    任期(到任時間)
    1
    翁文灝 (1889–1971)
    1948年5月29日
    1948年12月23日
    2
    孫科 (1891–1973) (二次)
    1948年12月23日
    1949年3月24日
    3
    何應欽 (1890–1987)
    1949年3月24日
    1949年6月13日
    4
    阎锡山 (1883–1960)
    1949年6月13日
    1950年3月15日
    • 院長、閣揆
  6. 陳冲陳沖陳衝可以指下列人物陳冲 陳冲 (臺灣):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曾任行政院院長 陳冲 (1980年),定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陳沖 陳沖 (南陳):陳叔寶之子 陳沖 (明代):朱元璋的功臣,因鄱陽湖之役追贈為縣子 陳沖 (演員):美籍華裔女演員

  7. 行政院院長 (雅稱 閣揆 )是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首長,同時為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的領導者,負責綜理各級中央行政機關運作,職權等同於其他 共和制 國家的 內閣 總理 。 其由 總統 任免,有向 立法院 提出施政報告之義務。 當總統、 副總統 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代行總統職權。 現任院長為 民主進步黨 籍的 陳建仁 。 行政院院長職位起始於 國民政府 時代,首任院長是 譚延闓 , 行憲 後首任院長是 翁文灝 , 政府遷臺 後首位院長為 陳誠 。 行政院院長之任免權在於總統,若總統認為行政院院長不適任,可直接命其請辭。 立法院若通過 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後者應依法請辭,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反之,若不信任案未通過,則立法院於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任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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