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13-05-09 113學年度衛生福利部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金字塔幼兒教育研究學會辦理)預招生簡. 113-05-08 預告訂定中藥材農藥殘留限量基準草案. 113-05-06 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附表二甲. 更多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113-05-10 113年慶祝 ...

    • 衛生福利部

      113-05-10 113年度精神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113-05-09 113年度 ...

    • 便民服務

      便民服務 - 衛生福利部

    • 防疫補償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 ...

    • 公告訊息

      公告訊息 - 衛生福利部

    • 法令規章

      法令規章 - 衛生福利部

    • 衛教視窗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 ...

    • 重大事件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 ...

    • 部長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 ...

    • 核發對象
    • 申請方式
    • 發給金額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勾稽資料符合)。
    110年申請者,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109年重覆申領者今年不予發給)。經居住地公所核定,依109年度核定金額發給。衛福部將於110年6月4日匯入申請人金融帳戶,或以限時掛號郵寄匯票後,寄送核定通知。
    109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經核未符合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經戶籍地公所核定,符合資格者,每戶發給1至3萬元,由衛福部撥付並寄送核定通知,核定後約7個工作日入帳。
    110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採線上或郵寄申請。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下者,核發3萬元。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上未逾1.5倍者,核發2萬元。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5倍以上未逾2倍者,核發1萬元。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2. 急難紓困 (原馬上關懷專案)急難救助申請窗口與流程. 當您家中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導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此時您可申請速訪速核速發的急難紓困 (原馬上關懷專案)急難救助通報後24小時內訪視 ...

  3. 其他人也問了

  4. 焦點新聞. 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防疫補償金可在2年內申請 可多利用網路申辦.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09-03-24. 更新時間: 110-11-0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鑒於目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非必要應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民眾可多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此外,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

  5. 1如未取得或遺失上開文件可於線上申辦系統勾選同意由系統查調隔離資料並以查調結果作為審核依據」,則免附。 (2同一事實隔離期間經衛生機關先後開立多份通知書者如因家人陸續確診連續被匡列者),檢附完整通知書將有利於人員審核

  6. 國民年金爭議線上申辦 (聲明)服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辦系統線上申辦. 違規食品藥品化妝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制署線上申辦平台.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 行政院1988紓困振興專區. 中華電信自然人憑證跨 ...

  7. 建議您先至衛生福利部「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線上申辦系統」以身分證字號及戶號查詢經系統查調是否合格,不合格可能是因為您於110 年4月30日有投保紀錄或您為去年查獲重複申領者。 如查詢結果為合格,但救助金仍未入帳,可能是因為撥款遭退匯,可電洽109 年居住地區公所(109年受理審核單 位) 提供存摺帳號。 Q5:我去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是領現金,沒有提供帳戶,我今年如何領. 到救助金? 一、 如您109年申請符合資格,今年經衛生福利部主動查調,核定合格者,依109 年度核定金額,以掛號方式寄送匯票至您109年申請時提供的通訊地址,若無通訊地址,則寄送至戶籍地。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