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17日 · 面对热情的网友李亭哲本人也在直播中坦诚自己被骗的经历为谨防网友重蹈覆辙他以自身经验为戒告诉网友,“情感诈骗是如何以情感需求作为诱饵诱骗受害者产生情感依赖并建立信任的。 面对李亭哲的叮嘱,网友称其为“内娱反诈第一人”。 此外,细心的网友还发现,近期李亭哲一直保持低调状态,专心在剧组拍戏。 他仅以视频形式与粉丝做了简单互动,镜头前略带新戏角色妆容,与以往的形象大不同,给人更多了一份沉淀感。 多重身份拓宽多元赛道 引期待. 据悉,李亭哲曾主演了《激荡》《锦衣之下》《秋蝉》《向阳而生》等多部热门剧集,通过不同的角色,展现出自己的表演实力和独特魅力。 他的表演风格多变,能够驾驭不同类型的角色,让观众看到了他的多面性。

  2. 2 天前 · “诈捐门”透视媒体人公信素质和新闻取向. 诈捐门事件沉寂了一阵子之后再次爆发,媒体的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的局面,都是痛扁,像公检法一样责令章子怡“讲清楚”,更甚的是,几乎没看出哪家媒体透露出“坦白从宽”的意思,反而大有将“国际章”打倒在地再踏上亿万之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的意味,这架势似乎章子怡并不仅仅是在汶川地震捐款中打了冒支,简直连汶川地震都是这家伙制造出来的。 新快报:“黑”章子怡的人 正是她自己. 天天新报:需要“国际章”更需要讲诚信. 羊城晚报:章子怡,“鸽子蛋”不是定海神针. 京华时报:当墨汁泼向善款 章子怡必须说清. “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句来自美国“古老”的网络经典名言,对于经历了诸多重大网络事件的中国,其意义显得非同寻常!

  3. 2023年12月18日 · 凤凰网娱乐. 2023年12月18日 11:28:46 来自北京市. 近日名为田笑蜜的网友被传为朱丹失信好友她发声否认朱丹的陈述。 称已委托律师对朱丹提起诉讼,声称朱丹的陈述与真相不符,且影响了她的生活和事业。 亲,播放 失败 了. 重播. 自动播放. 此前,朱丹在综艺节目中自曝曾被一个非常亲密的好友骗光了所有的积蓄。 她透露对方在拍摄过程中遇到资金问题要周转,对方跟她说已经找到了借款方,希望她去见证这个事。 之后,对方又联系到她,说自己可以把资金还上了,因为朱丹曾经见证过,这次要让朱丹再见证一次,证明他们要还上这个钱了,因为朱丹不在北京,对方说没关系,给她寄过来,结果寄过来的是一张白纸,让她在白纸上签字。 朱丹称:“我就把见证人和担保人混在了一起,我就写了我的名字”。

    • 17 秒
    • 凤凰网娱乐
  4. 2023年12月6日 · 对于在该事件判定中如何定义假唱行为,凤凰网娱乐咨询了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方回复表示,“假唱行为最基础的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上面对假唱有一个具体的说法。 具体落实上,我们这边会有一个组织专家评审的一个相关的机制,对其进行鉴定。 具体的要及时关注网上我们这边的答复”。 五月天质疑演唱会假唱后,如何定义假唱成为热议话题。 对于“假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明确了其定义,即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 如今的争议点在于,“半开麦“”垫音”是否算假唱。 即歌手的麦克风没有彻底关闭,采取“半开麦”的形式,同时开着该歌曲的原录音室版本作为“垫音”。 业内人士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

  5. 2023年3月27日 · 诱骗对方到诈骗平台上投资,并通过小额的收益增加对方的信任,这一步叫“喂猪”; 最后,卷钱消失,这就是“杀猪”。 操作“杀猪盘”的骗子叫做“狗推”,每一位“狗推”都会有几本培训手册,里面是详细的诈骗话术,从包装人设,到添加好友,如何网聊,以及如何“杀猪”。 老板泽哥告诉郝振东,这本手册将会是他开启财富人生的敲门砖。

  6. 2024年5月8日 · 01. 五重身份五连骗? 《新生》的故事从一场关于费可(井柏然 饰)的追思会展开,五位陌生人一同受邀,他们互不相识但都分别与费可有一段过往。 在五人的回溯中,他们发现各自认识的费可并不相同,逐渐去揭开真相。 该剧的导演申奥也是电影《孤注一掷》的导演,不少观众对此十分期待。 电影《孤注一掷》同样是诈骗的题材,获得了不错的票房,影片也提名第42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亚洲华语电影”。 有网友称,一看申奥的名字和预告片,就有想看的欲望。 同时,《新生》还有老牌演员坐镇,大家对剧集的质感比较有安全感。 有观众认为拼图式的片头制作充满了高级感,每个人物都是由拼图一片片拼起来的,隐喻意味十足,也呼应了剧情的内容:所有人在彼此对费可的描述与回忆里,拼凑出费可身份的真相。

  7. 2013年9月5日 · 律师只可以陈述下列事项:“1.涉及该事项的请求、罪名或抗辩,且除非法律禁止,可陈述相关人士的身份;2.公开记录中的资讯;3.某事件的调查正在进行中;4.任何诉讼阶段的时间表或结果;5.请求协助获得证据以及必要的资讯……” 可见,律师可以向媒体公布的均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律师职业规范禁止律师在媒体上发表对法官的煽动性意见,禁止其通过博得公众同情而对审判形成压力。 律师接受委托的案件在宣判之前,不得就该案件公开发布或者通过媒体发表足以损害司法尊严或者公正形象的轻率言论。 许身健指出,对比上述规定,我国律师庭外言论缺乏自我约束,“该行为对司法环境的侵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久而久之,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会忽略职业技能的作用,代之以乞灵于媒体的作用,这与不按拳谱出招的拳师并无二致”。 1 2 3 4.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