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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三等四等) 1.分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八考區舉行。 2.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僅設臺北考區。

  2. 警察特考. 年滿18歲、高中職畢業就能考,沒有警校生競爭 薪水穩定破5萬,六都行政警察上看7.7萬元 升遷透明、薪資逐年調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員. 考試資訊. 行政警察. 消防警察. 資格及限制. 考試科目. 工作內容. 薪資福利. 歷年缺額. 推薦課程. 常見問題. 一般警察特考-考試資訊. 一般警察特考最新消息. 【筆試時間】 今年一般警察特考筆試時間為113年6月15日 (六) ~ 6月16日 (日) 【一般警察特考筆試科目、體測方式異動】考生注意! 考選部公告自113年起: 1. 四等消防警察筆試普通科目由3科調整為2科,專業科目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調整列考範圍,並依消防專業需求提升專業應試科目占分比重。 2. 增訂各等類別體能測驗的立定跳遠項目測驗次數以2次為限。 【好消息!

  3. 一般警察特考科目.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專業科目共5科、四等共3科,共同科目包含國文、法學知識及英文,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警察體能測驗。. 「 」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4. 本考試公告 -. 舉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112/1/19】 增列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 【112/6/1】 考試相關法規. 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11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附件 【112/3/1】

  5. 2024年3月27日 · 一般警察特考考科多為背科, 無需專業領域也可報考一般警察特考 ,只要有心好好準備, 月薪七萬 不是夢想!. 『警專/警大待遇與生活津貼』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規定, 在學期間學費全免,並享有生活 ...

  6. 一般警察特考 (警察考試)介紹. 自民國100年起實施 一般警察特考 及警察特考雙軌制度,雙軌制是指警察人力進用分為二種考試,警大警專畢業生報考「警察特考」;一般大學、高中畢業生報考「一般警察特考」 (原基層警察特考),即一般警察特考與警察特考的 ...

  7.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一、 法令依據: (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二、 報名日期:約每年3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為準)。 三、 考試日期:約每年6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為準)。 四、 採網路報名:請逕至考選部網站報名。 五、 應考年齡: (一) 二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42歲以下。 (二) 三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 四等考試: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六、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 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海洋委員會依序分發任用。

  8.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 壹、報名事宜. 編印 中華民國113 年3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www.moex.gov.tw. 一、 報名日期: 自民國113 年3 月8 日(星期五)至3 月18 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報名方式: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網路報名程序請參閱附件7「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 或: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 .

  9. 2023年11月1日 · 一般警察特考 因為有執勤任務的需要,在體格方面會有一些要求,所以在報名警察考試前, 一定要先檢查有無符合報考資格,以免考試落空。 一般警察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點我展開 . 一般警察特考 (行政/消防)薪水待遇.

  10. 警察特考. 一、考試類科及員額:四等一般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航海組。 (詳如 招考名額 ) 二、 應考資格 :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三)非警校畢業及警察考試及格。 (四)以學歷資格報考者,須高中(職)以上學歷。 (五)具規定之 海勤證照 。 三、應試科目:( 應試科目 ) 四、錄取訓練:教育訓練12個月,實務訓練6個月。 五、任職分發:分發各海巡隊艦艇服務。 六、本項考試之應試相關資訊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更新日期: 112/05/01. 回頁首.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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