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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繳稅管道多元化,超商繳稅方便. 112年度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納稅人可有多重選擇的繳稅管道,包括臨櫃繳納、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便利超商繳稅、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 ...

  2. 便利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繳使用牌照稅真方便!. 更新日期:113-04-0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3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為提升繳稅便利性,可於113年3月27日零時至同年5月3日23時止,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 ...

  3.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財政部自109年9月16日起,提高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便利超商繳稅限額為每筆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同時開放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4.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民眾持自然人憑證到全台4大超多媒體事務機點選申辦項目並列印小白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至收銀櫃台掃描條碼繳稅,免負擔手續費。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局自108年起將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如到超商補單繳稅,請記得取回交易明細表並妥為保存,若有需要今年度繳納證明者,請利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該局官網或以臨櫃方式向該局申請,另亦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常用服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 (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Ept_Login)/選擇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申辦以電子方式傳送,惟其須於兩個月前提出申請,故自次期適用。

  5.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2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稅額在3萬元以下,自112年4月26日起至6月3日止期間內,在四大超商透過以下4步驟完成繳納房屋稅,不必打電話等候該局補寄稅單,即可快速繳納,以避免逾期加徵

  6. 3. 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 4.繳納方式: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5.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6.注意事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或傳繳通知書交納稅義務人收執,地方稅稽徵機關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二)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小白單)繳納. 1.稅目: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及經申報隨時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 (1)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開放列印時間:開徵起日前5個日曆天至開徵迄日屆滿後3日內24時前. (2)經申報隨時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23時前。

  7.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當民眾至全家、萊爾富、來來 (OK)及統一等4家便利超商繳稅時,請仔細確認收據是否加蓋收款店章及取得交易明細表。 稅務局指出,稅款以現金繳納且金額在3萬元以下,便利超商才可以代收,而當超商代收稅款時應讀取繳款書留存聯之三段式條碼,於列印交易明細表後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交由繳款人收執,以證明收訖無訛。 若民眾發現稅款已繳清卻收到稽徵機關催繳通知或再次收到展期之稅單,請持「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等資料至稅務局查明,以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提醒民眾,繳款書收據聯,依規定應保存5年,請妥善收存,以避免徵納雙方爭議。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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