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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心障礙. 建檔日期: 106-01-09. 更新時間: 113-04-15.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在101年7月11日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上路後由專業團隊針對個案之身體功能結構活動與社會參與限制等面向進行鑑定並由社政部門進行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再依據評估結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提供各福利措施以促進其自立及發展。 資源查詢. 1.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1) 機構資訊. 可查詢身心障礙者安置照顧資源。 (2) 機構評鑑結果. 可查詢政府單位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報告。 2. 身心障礙鑑定及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補助通訊錄. 3.. 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及鑑定類別.

    • 經濟補助
    • 輔具相關補助
    • 交通補助
    • 1957福利專線

    一、身障生活補助 1.低收入戶 極重度、重度、中度障礙:每人每月8,836元補助款 輕度障礙:每人每月5,065元補助款 2.中低收入戶 極重度、重度、中度障礙:每人每月5,065元補助款 輕度障礙:每人每月3,772元補助款 3.符合申請資格且非屬低收或中低入戶 極重度、重度、中度障礙:每人每月5,065元補助款 輕度障礙:每人每月3,772元補助款 二、身障照顧者津貼 自申請日次月起,核給照顧者每月3,000元。 三、所得稅額減免 無論身心障礙者是申報所得稅的本人、配偶或是受扶養親屬,都可以減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10年度每人為200,000元。) 四、教育補助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具有學籍者,予以就學費用減免。...

    一、輔具補助 每兩年補助4項輔具。補助額度: 1.低收戶:全額補助 2.中低戶:補助75% 3.一般戶:補助50% 申請輔具補助流程點這裡 二、生活輔具補助 依經濟狀況及障礙類別,提供320萬元之生活或復健輔助器具。上述復健輔助器具,須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並出具證明,確實有裝配復健輔助器具之需要。 三、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針對使用必要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者提供電費優惠,如使用三馬達電動床、氧氣製造機、電動輪椅等。

    一、交通福利 1.復康巴士: 一般計程車收費1/3(公辦民營,各縣市規定各有不同) 2.無障礙計程車: 一般計程車費用(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等6縣市,持有愛心卡或博愛卡,補助18~72元車資) 3.大眾交通工具: 公車、客運、火車、捷運、高鐵、國內飛機費5折。各縣市另有不同的加碼補助。 二、停車位補貼 1.停車位補助1年,每月最高補助1,000元。(保證金、公共管理賣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2.低收入戶:補助實際每月租金50% 3.中低收入:補助實際每月租金40% 4.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實際每月租金25% 三、牌照稅減免 汽、機車車輛免徵金額以2,400cc車輛稅額為限,免稅金額為11,230元,超過部分自補差額。 四、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 1.低收入...

    各項福利政策可洽詢縣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可於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10點撥打福利專線「1957」。更多福利措施可詳見衛福部社家署《身心障礙福利服務資訊》點這裡 (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文章授權提供/健康醫療網) 延伸閱讀: 。照顧家人中風有苦說不出? 放下重擔你可以這樣做 。要不要買長照險?

  2. 現行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主要措施包括保障經濟安全. 依家庭經濟情況障礙等級等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輔具費用補助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稅捐減免租賃房屋租金購屋貸款利息補助及推廣財產信託制度個人照顧及家庭支持服務. 由直轄市主管機關自行或結合民間機構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生活重建社區居住家庭托顧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等個人照顧及支持服務及臨時及短期照顧照顧者支持照顧者訓練及研習家庭關懷訪視等家庭支持服務以促進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及強化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之能力。 機構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3.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各項基本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之機會以促進其自立及發展本署特設置身心障礙福利組專責規劃與推動身心障礙相關政策與福利茲將辦理各項措施分述如下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保障政策研擬 民國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參採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定義身心障礙者推動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並促使各相關機關據以研修相關子法促進法制 落實。

  4. 身心障礙者福利 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制度(含申請鑑定手冊換發英文證明等) 經濟安全服務(含生活補助租金補貼日間照顧及住宿式費用補助身障及長照輔具補助居家無障礙改善等)

  5. 於各社會局社會課提出申請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將會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須備文件. 1. 申請表。 2.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 3. 申請人之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4. 申請人印章。 5.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初次鑑定者免持)。 6. 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或簽名)。

  6. 身心障礙 簡介 身心障礙者福利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ICF)專區 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告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專區 影音資訊 婦女及性別平等 簡介 婦女福利 婦女團體 特殊境遇家庭各項扶助(男性可申請) 新住民 跟蹤騷擾防制專區 人口販運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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