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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社會扶助申請表. 一、服務內容: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9,48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3.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2. 1.申請表。.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 (驗畢後發還)。. 3.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華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相關人口身分證明文書(如有效之居留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常住人口登記表等)。. 4.納稅義務人事 ...

  3. 社會局.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申請改列申復與複查) (MyData申辦)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應備證件. 1.申請: (1)申請表。 (2)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另須附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核定公文。 (4)機構入住合約書影本1份。 (5)於臺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接受服務者須檢附繳費收據。 (6)於護理之家(含屬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之長期照護型、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服務者請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註記插有氣切、鼻胃、導尿三管之ㄧ)。 無管路處置者免附。 (7)於臺北市精神復健機構(康復之家)接受服務者檢附醫師轉介單。 (8)擇定入住之機構經各級主管機關最近一年評鑑或考核合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4.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立即線上申辦》 申請說明. 1.本市市民得以線上申請 (限本人)或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福利申請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經審核通過後溯至受理申請月份生效。 3.線上申請者將採自然人憑證作為身分驗證方式(請先備妥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並請先備齊以下資料供上傳使用: (1)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像檔. (2)租賃契約/借住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像檔 (擇一) (3)全戶人口領取政府核發之其他補助/津貼/退休金 (俸)之帳戶內頁影像檔.

  5. 有關入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自103年1月1日起須擇定與本局簽訂當年度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契約書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方能申請補助。(補助名單如下載處)

  6. 2024年1月24日 · 申請身心障礙 (基本保證)年金給付如果符合條件每個月可以領多少錢如果您是屬於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適用對象則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是按照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計算如果計算出來的金額不到5,437元而且沒有下列情形每個月至少發給5,437元 (自113年1月起基本保障金額由5,065元調整為5,437元;月投保金額,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 有欠繳保險費不計入保險年資的情形。 正在領其他的社會福利津貼 (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付)。

  7.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須知. 服務對象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生活補助。 設籍並 實際居住本市 。 持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 全戶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支出一點五倍(111年度為34,892元);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部分定為每戶1人20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25萬元;不動產部分(土地及房屋)每戶不得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目前所查調之資料為109年度財稅) 二、檢附文件: 申請書。 申請人印章 。

  8. 1.申請書. 2.申請人之身分證. 3.身心障礙證明. 4.診斷證明書. 5.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 (若申請雙相陽壓呼吸器單相陽壓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壓力衣矽膠片則須檢附) 6.委託書 (若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則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私章若有委託書則需檢附) 7.低收或中 ...

  9. 1 天前 · 另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民眾,也可以申請身心障礙修繕補助,各縣補助項目和金額不同,大家可以比較長照2.0和身心障礙福利,看看哪一個補助內容比較符合自己的需求。 如果需要長照2.0提供的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也可以打1966進行諮詢和申請;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要改修的住宅是租賃 ...

  10.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方式.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17日修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諮詢專線: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7082 陳小姐. 補助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4.僅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補助項目( 分為22項醫療輔具及3項醫療費用,項目如下) 醫療輔具: (1)電動拍痰器. (2)非蓄電式抽痰機. (3)蓄電式 (交直流兩用)抽痰機. (4)化痰機 (噴霧器) (5)血氧偵測儀 (血氧機) (6)氧氣製造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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