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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首頁 >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社會救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申請資格. 1.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 3.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4.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 5.未重複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 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 6.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非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家庭總收入及財產應符合下列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 倍,且未超過. 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6,861元)。

    • 身心障礙福利

      服務內容. 1、初次申請:經鑑定醫院鑑定合於障礙等級核發身 ...

  3. 服務內容. 1依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費補助辦法規定極重度重度障礙者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中度障礙者由中央補助1/2輕度障礙者由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補助1/4。. 2除上述法定補助外64歲以下領有輕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設籍本市滿 ...

  4. 說明. 申請條件. 被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經本局或受委託單位派員評估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達中度需求強度者參照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之認定基準表)。. (年滿2歲未滿65歲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者。.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 ...

  5. 身心障礙者福利補助申請一覽表. 福利項目.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補助. 申請資格. 全戶所得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2-6倍以上者。. 應備文件. 低收入戶者附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本人及直系血親之戶籍謄本 (含詳細記事)。.

  6. 高雄市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補助注意事項. (高雄市38區衛生所皆可辦理可將資料送至鄰近衛生所申請補助對象係指設籍本市依法領有效期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本市超過 一百八十三 且限居家自我照顧者需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者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電動拍痰器. (二)抽痰機. (三)化痰機. (四)血氧偵測儀 (血氧機) (五)咳痰 (嗽)機. (六)單相陽壓呼吸輔助器 (C-PAP) (七)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 (Bi-PAP) (八)氧氣製造機. (九)UPS不斷電系統. (十)壓力衣. (十一)矽膠片. 三、申請應具備文件如下: 申請人可上 衛生局網站、本所網站下載、或逕至各區衛生所 索取所需申請表.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