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勞動力發展署: 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電話代表號:(02)8995-6000 傳真機號碼:(02)8995-6245 本署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 ...

  2. 2682. 勞動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自今 (111)年4月起修正輕重症隔離收治原則,現行移工入境前已完整施打疫苗;入境後僅發生少數確診個案且均為症或無症狀;移工確診後皆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進行隔離,實務上已無強制雇主購買保險之必要。 為減輕雇主負擔及簡化手續,經報請指揮中心同意,自即日起取消雇主應為入境移工購買COVID-19醫療保險規定。 雇主於移工入境前,仍應先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免附投保證明,以協助移工入境及辦理檢疫措施。 勞動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基於風險分攤,前於110年12月1日起要求雇主於移工入境前,均須為入境移工購買COVID-19醫療保險,以支應境外移入確診COVID-19之住院治療相關費用,保障金額50萬元。

  3. 111-11-14. 檢核日期. 112-01-18. 點閱人氣. 2635. 為配合指揮中心近期防疫措施調整,修正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一、刪除公共場所應測量體溫及用餐隔板規範:取消移工出入工作場所、住宿地點之用餐區域、上下交通/通勤車前量測體溫,及消取用餐區域桌上設置隔板。 二、修正移工居住場所規範:刪除移工不得至非公共區域之樓層或區域活動規範。 三、無需紀錄移工外出資訊:刪除雇主應記錄移工外出有關旅遊史、 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規定;另刪除雇主減少移工外出需求之建議事項。

  4. 現行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已考量被看護者病症、年齡及失能程度彈性規定,屬身心障礙重度以上特定病症12項目之一者免經評估,其餘不同年齡依中重度失能情形經評估後申請聘僱,如取得失智症者或80歲以上長者只需經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即俗稱巴氏量表

  5. 說明內容. 訴願人因跨域就業津貼事件,不服本署所屬桃竹苗分署(以下簡稱原處分機關)109年12月1日桃分署政字第1095600029號函,提起訴願案,本署決定如下: 主 文. 訴願不受理。 事 實. 按訴願法第 1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 依本法提起訴願。 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 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 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對於非行政處分提起訴願者,依同法第 77 條第 8 款前段規定,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6. 提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方發布的新聞訊息 中年轉業免驚,53歲阿緒在人生低潮及職涯轉捩點時,毅然決然轉換跑道,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的「電子商務與數位行銷人員培訓班」,結訓後創立個人品牌,轉換工作跑道重新出發,成功開創事業第二春!

  7. 3159. 國內外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12年3月20日起鬆綁防疫新制,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並同步取消入境人員自主防疫措施等。 勞動部「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同日起配合停止適用,移工入境工作自3月20日起全面回歸常態引進。 勞動部說明,在110年時,國內外COVID-19疫情持續,但在兼顧社區防疫安全及產業經濟發展與照顧需求下,勞動部前經指揮中心110年11月11日核定實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要求國內外仲介公司、雇主及移工採取「入境前防疫、入境後檢疫」的許多措施,才能引進移工。 隨著國內外疫情趨緩可控,配合指揮中心防疫鬆綁,勞動部也逐步放寬入境前防疫與檢疫措施,並再配合鬆綁防疫措施,自3月20日同步停止適用移工入境自主防疫規範,全面回歸移工常態引進。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