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首頁.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振興農業不只農遊券4.0房屋稅一起來相挺! 更新日期:111-11-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力挺在地農民近期推出農遊券4.0振興本國農業其實不只有農遊券對於農業用房屋房屋稅也有相關減免喔該局進一步說明除飼養禽畜的房舍外如果房屋專供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抽水機房舍農民自用的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用途都可以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作為醃漬蔬菜、農產品加工或是簡易集貨場使用,並非屬於免徵房屋稅的範圍,仍會需要課徵房屋稅。

  2. 為減輕農民負擔農民如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可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向土地所在地之鄉 (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改課田賦(目前田賦停徵),無須繳納地價稅。 可申請之土地範圍如下: 一、非都市土地編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於75年6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經核准徵收田賦,且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者。 二、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公共設施保留地等限作或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 財稅局提醒您!

  3. 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經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是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且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也没有出租營業等情形可在當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至少可節省4倍的地價稅逾期申請將自次年開始適用以後如恢復作農業使用也可以申請恢復課徵田賦。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多相關資訊. 籃球愛好者看過來! 竹市稅務盃3對3籃球賽7/27熱血開打 即日起開放報名. 113-05-15. 113年房屋稅已開徵 納保官提醒勿逾期繳納. 113-05-15. 牌照稅忘了繳 把握逾期30日內線上繳納最方便. 113-05-15.

  4.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的土地,請於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稅務局將依通報資料主動辦理課徵田賦 (目前停徵)。 可申請之土地範圍如下: 一、都市計畫內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地區、依法限制建築或依法不能建築地區。 二、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 (如:甲種、乙種、丙種建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及殯葬用地等),且合於75年6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經核准徵收田賦且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者。

  5.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申請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若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符合相關規定條件者應於上開期間內向土地所在之各鄉 (鎮、市)公所申請,經有關機關勘查認定,符合規定者,該局即可據以課徵田賦。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需實際供作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 對於原核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若因繼承、贈與或買賣等方式發生所有權異動,只要該土地仍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新所有權人仍應於5月1日至5月31日重新提出申請,如未重新申請者,將從取得土地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6. 如經查獲後續有未經核准之增改建鋪設水泥地供停車使用或搭建圍牆等行為即不符合農地農用的規範實際未作農用部分仍要依規定改課地價稅且依法可補徵5年之稅款。 稅務局...

  7. 買賣地要注意,違規使用再移轉恐負擔高額土地增值稅. 更新日期:113-03-2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取得該筆地的承受人,如在持有期間經 ...

  1. 相關搜尋

    農遊券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