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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1-04-29.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則不能扣除。. 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起 ...

  2. 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其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給付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並應檢附前開醫療院所填具擡頭之單據正本供核,單據已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者,須檢附經服務機關證明之該項收據影本 ...

  3. 1.職業專用服裝. 2.進修訓練. 3.職業上工具支出. (三)薪資所得計算採必要費用減除者,應填寫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併同一般結算申報書,於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止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申報;或利用郵寄以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透過網際網路 (https://tax.nat.gov.tw) 辦理,但逾期申報者,僅得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 (不含二維申報書)辦理。

  4. 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並應檢附前開醫療院所填具抬頭之單據正本供核,但受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不能扣除。 如因病在中華民國境外就醫,以國外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之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為限,並憑醫院出具證明依規定核認。 (所得稅法第17條第2款第2目之3) (財政部68年6月14日台財稅第33946號函) (財政部73年8月1日台財稅第56879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1935 綜合所得稅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13-04-09. 1927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之項目有哪些? 113-04-09.

  5. 更新日期:112-07-31. 年後小周生了一場大病,住院醫療了20多天,也幸好參加了全民健保,前後僅花費了8萬餘元的醫療費用。. 有一天,小周在家整理生病期間的雜物,好友小王來訪,看到他整理出來的醫院收據,連忙提醒小周要保存好這些收據,隔年申報個人 ...

  6. 保險繳納收據是申報扣除的關鍵: (一)檢視保險收據或相關證明有無收集齊全。 (二)為全家繳納全民健康保險之支出,有無請投保單位掣發保收據或繳費證明,分別載明被保險人及眷屬姓名,做為列舉扣除額之憑證? (三)由服務單位經收彙繳之員工保險有無向服務單位申請填發繳納保險證明? (四)如果有向國稅局申請查詢或上網下載保險金額,而且所申報扣除的金額,沒有超過上開查詢或下載的金額,又合於所得稅法規定的話,可以免檢附繳費的收據。 (五)檢視保險收據之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是否在同一申報戶內。 五、醫藥及生育費核實列報無上限! (一)您知道可用以節稅的醫藥及生育費用項目有哪些嗎?

  7. 1233 醫藥及生育費收據如已繳交服務機關,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申報列舉扣除?. 更新日期:110-10-08. 醫藥及生育費的收據正本如果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沒有辦法附上來申報,可以檢附由服務機關證明的收據影本,申報扣除。. 另外,如果遺失醫藥費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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