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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日 · 2023/06/11 13:43.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日出席「職災勞工(眷屬)關懷及職災預防宣導活動」,會後受訪說明性騷防治議題。 (記者廖家寧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近來#MeToo事件在政壇、學界、職場等各個角落連環爆,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日表示,也讓大家看見其實「性騷擾事件是無處不在」,她強調勞動部對性騷擾是「零容忍」,除了建立性騷申訴指引,下週起將就立法不足之處進行密集補強,以建立值得信賴而有效的制度,讓受害人願意向外尋求協助。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日出席「職災勞工(眷屬)關懷及職災預防宣導活動」,會後受訪說明性騷防治議題,性別工作法的修正在這次#MeToo風波前就在針對雇主性騷的處理機制不足之處,進行數次討論,下週起會密集針對立法不足之處進行補強。
2023年6月30日 · 專家也給予建議,傳授招術教面試者應對這類尷尬情況。 不論面試時表現如何,最令求職者緊張、尷尬的,莫過於遇到面試官提問奇怪的問題,或出現奇怪的舉動。 調查發現,碰過「面試性騷擾(言語或肢體)」的新鮮人,比例就佔了30.2%。 這些「言語或肢體騷擾」,前5名依序為:「問有無隱疾或會不會生理痛」(31.8%)、「開黃腔」(27.3%)、「問性傾向」(25.2%),以及「問三圍或體重身高」(23.9%)、「搭肩」(21.8%)。 其餘狀況又還有:「碰手、牽手」(20.5%)、「摸背」(18.4%)、「要求陪喝酒或吃飯」(16.3%,以及「要求伴遊」(10.5%)、「摸臀」(9.4%)。
2023年9月24日 · 黎榮章.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各界近期頻傳MeToo事件,受害者紛紛站出來勇敢發聲,揭露過去在職場上所遭遇到的不公對待,從ESG的觀點來看,企業也必須重新審視在社會面向的「職場性騷擾」議題。 本期QuickseeK透過聲量分析層層拆解,從議題本身出發,觀察職場性騷擾在過去1年的聲量變化,同時聚焦在「企業」層面,進而發現某些產業的性騷擾事件特別受到關注,相關企業必須引以為戒、防範未然,並意識到「人權」是ESG的重要一環,必須對此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 一、 職場性騷擾聲量在今年6月暴增,宛如大型翻車現場. 首先觀察到過去1年的聲量變化,發現在6月的討論熱度最高,當時MeToo風潮從政壇延燒到演藝圈,引起社會對性騷擾事件的關注與討論。
2023年6月2日 ·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民進黨再爆性騷擾案,1名前女性黨工今(2日)爆料遭男同事性騷擾,且當時的主管還疑似隱匿性平事件。勞動部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提醒職場性騷擾發生時,雇主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妥適處理;此案將由地方主管機關查處。
2023年7月13日 · 勞動部表示,此次「性別平等工作法」共有4大修正方向: 1,建立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最高負責人(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經調查屬實即裁罰行為人;若已向雇主提出申訴,不服雇主調查或懲戒結果,也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再申訴。 2,為有效懲治最高負責人的性騷擾行為,如經認定有性騷擾行為,處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對於利用權勢進行性騷擾的行為人,新增民事的「懲罰性賠償責任」,被害人得請求損害額最高可至5倍之懲罰性賠償金,以獲得實質補償。
2020年12月10日 · 勞動部回應,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雇主知道職場上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倘若雇主就是加害者,當事人明確即時反應,雇主也應「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也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 勞動部指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規範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受僱者或求職者可依事業單位內部管道申訴,也可以向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未要求當事人一定要走完內部程序才能對外尋求救助。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善盡防治職場性騷擾責任、審慎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 職場性騷擾申訴後若未獲得雇主妥善處理,受僱者或求職者可向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2021年3月8日 · 女性受僱者最近1年在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比率為3.3%,高於男性1.2%,女性遭受性騷擾的加害者以同事為多。遇到性騷擾會提出申訴的女性有0.9%,男性則為0.3%。男、女遇到性騷擾卻未提出申訴的主因為:擔心別人閒言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