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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 · 2018/04/28 06:00. 記者許麗娟/報導. 謠言1︰食物超過保存期限,只要沒腐壞,還是可以吃? 解答:無論食物是否出現異樣,只要過期了就不要吃。 雖然有人呼籲部分食品過期仍可以食用,但靜宜大學食品營養學系副教授陳淑茹表示,食品超過保存期限,營養價值和風味已經流失,吃了對身體無益,但還是建議不要吃過期食品。 若是瓶裝水,則沒有過期問題,但仍需注意外包裝是否完整無變化,而罐頭、餅乾、飲料因含有高油脂、糖或果汁容易氧化,即使是真空包裝,經碰撞也可能因空氣跑入而變質。 另外,就口喝過的豆漿、鮮奶、茶飲、水,如未喝完放入冰箱也應盡快飲用完,因即使未過有效期限,口水中的細菌仍容易使食物變質。
2018年11月8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市面上許多食物都有標保存期限,但有時食物雖超過保存期限,仍可以食用。 英國1間新創公司為了避免人們將其實還能吃的東西丟掉,就開發出1種觸覺式標籤,讓人一摸就知道食品是否腐敗,不會隨便浪費。 綜合報導指出,很多食品公司為了保險起見,會將食物的保存期限訂得比較「保守」,因此有些商品就算過了保存期限,仍可食用。 在英國人丟掉的食物中,有60%其實都還可以吃。 英國新創公司「Mimica」因此開發了1款可用觸覺顯示食品狀態的標籤「Mimica Touch」,讓消費者以食物腐敗時限作為真正保存期限,減少食物的浪費。 這種標籤會針對每種食物個別製作,因此不同標籤可以反應各個食品的腐敗溫度與期限。
2024年2月5日 · 春節腳步近,家家戶戶都開始準備年節食材,但也不乏有人清冰箱卻清出端午節留下的粽子,上了年紀的阿嬤多表示「食物放冷凍沒關係」,但營養師則表示,就算是自己包的,也最好是忍痛丟掉。 慈濟台中醫院營養師蔡佳融表... 生活 2024/01/31 21:07. 高雄「生鮮先生」賣過期進口食品 衛生局勒令停業開罰. 高市衛生為打擊食安民生犯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月29日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高雄市調處,兵分三路查獲生鮮先生MrFresh連鎖超市等3家門市涉嫌竄改標示、... 社會 2024/01/31 14:51. 前立委鍾紹和兒子鍾昇旭開高檔超市 改標賣過期食品200萬交保.
2017年1月9日 · 2017/01/09 15:30. 〔記者林良哲、顏宏駿/彰化報導〕一位住在彰化縣的網友發文指出,家中有一瓶醬油存放了30多年,打開後飄出濃濃的豆醬香味,不知道能否食用? 此文引起網友討論,彰化縣社頭鄉「新和春醬油」老闆張仕明表示,只要沒有酸敗的味道即可食用,但為了殺菌,最好再煮沸過一次。 這位網友指出,其老家保存一罐30多年之久的「大同」牌醬油,上面寫著「西螺名產」,應該是他的外祖母所留下來,醬油一直被放在牆角,直到昨天在掃地時,掃帚不小心碰觸到醬油的鐵蓋子,發現整個鐵蓋子已經鏽蝕,結果醬油中飄出濃濃的豆醬香味,原來的「清醬油」已經變成濃濃的「醬汁」,不但氣味濃厚,而聞起來應該沒壞。
2016年1月20日 · 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許惠美強調,依食安法規定,過期食品是不能販售的,只能當作廚餘回收或視為垃圾、廢棄物丟棄。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說,食品業者若私下串通將過期食品再回收加工販賣,外界要稽查確實不易,通常員工「窩裡反」檢舉對黑心業者最會有警惕。 鮮洋的案子,若是肉品業者間串通,將過期食品當商品再賣出去獲利,就可依食管法先開罰雙方業者,但若是上游的肉品業者將過期肉品當廚餘廢棄物交給回收業者,而後又流入餐廳市場,則可再依廢清法開罰六千至三萬元。 學者︰買、賣過期肉 黑心共犯結構. 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則痛批,有業者「買、賣」這些過期肉,代表這是一個黑心的共犯結構,政府必須更有魄力去杜絕黑心作為,應全面納管所有業者,且加強過期食品和原料的稽查。 台中衛生局稽查精彩火鍋台中復興店是否有過期臘肉、魚卵。
2017年2月12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食物過期一定不能吃嗎? 德國在本月初開張首家「垃圾食物」超市,專門銷售過期食品,及被商家淘汰、準備當垃圾的「剩貨」及「殘次品」;而且,架上物品全部沒有標價,由消費者自己出價付帳。 《德國之聲》報導,這家名叫「好食物」(The Good Food)的超市,位在德國科隆,是全德第一家垃圾食物超市,負責人妮可‧克拉斯基(Nicole Klaski)指出,開辦超市主要是做食物回收之用,從零售端來避免食品浪費。 報導指出,超市裡賣的食品分兩大類, 一類是賣相不好的食品,如農地裡難看的瓜果等,被撿回到超市銷售,另一類是過了保質期的非保鮮食品。
2023年2月24日 · 2023/02/24 20: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過期食品可以拿出來賣嗎? 近日有網友控訴,購買價格划算的「即期」巧克力,實際到貨卻發現是「過期品」,因此立刻向賣家提出退貨,卻遭否認並威脅要封鎖原PO,讓該名網友十分傻眼。 此文一出,引來眾網友的大力批評。 某網友今(24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線上購物平台發現某賣家業者推出優惠方案,即期的堅果巧克力「買2送1」,讓原PO相當心動並直接訂購,但該名網友在到貨後發現,商品上方列印的有效日期為去年11月,讓他十分傻眼。 原PO表示,該商品的網路資訊僅寫道「盒裝11月到期」,因此他下意識認為有效日期為今年11月,沒想到已過期許久,立即連絡當事賣家並提出退貨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