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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 · 「違約交割」是一個投資人不可忽視的重要概念。每天,證交所都會針對此議題,公布證券商的申報資料。但許多新手投資者可能還不清楚違約交割到底是什麼,以及當發生違約時會有什麼後果,違約交割是什麼?是否會遭受刑事指控?如何解決違約交割的問題?
2015年3月6日 · (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叱吒政商兩界的翁大銘,過去曾犯下台股史上最大宗的違約交割案「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他因為炒作華國、農林等兩家企業股票,最後無法支付高達58億元的交割款項,最終也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2年,不過坐牢僅14個月假釋獲准。 轟動一時的「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發生在1994年,當時華隆集團董事長翁大銘,與煜立公司董事長李秀芬,利用旗下的洪福證券及永豐證券,炒作華國飯店以及農林公司的股票,在翁大銘不斷運用人頭帳戶買進之下,華國飯店當時的股價,也在8個月內從每股104元,一舉拉抬至338元。 翁大銘藉由買進投資股票名義,不斷向各金融機構借錢,當時他還將洪福證券的29億元公債,向三陽證券等公司抵押借款。
2021年9月10日 · 股票買賣交易常會聽到「違約交割」,交割期限為T+2早上10:00,交割款未補足就被列為違約交割。如果違約了會怎麼樣?會收取多少違約金?要如何避免違約交割的狀況呢?這篇文章市場先生介紹違約交割,包含以下幾個部分:什麼是股票交割、違約交割?
2006年4月18日 ·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83年間爆發洪福證券52億餘元違約交割案,後由證券交易所出來善後,台北地院昨天判決當時洪福實際負責人翁大銘及其財務秘書李秀芬,應連帶賠償證券交易所「善後款」18億餘元,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 2人各判3年半. 本案刑事部分,2人已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各判刑3年6個月,案件正上訴最高法院。 由於刑事部分歷經10餘年纏訟仍未定讞,民事求償部分遂停止審理,直到93年間當事人才聲請繼續審理,台北地院經2年餘審理,昨天宣判。 本案83年間發生時,一度撼動台灣股市,判決書指出,翁大銘、李秀芬被控於83年2月間,意圖利用翁大銘擔任實際負責人的洪福證券及永豐證券,拉抬炒作華國飯店股票牟利,以協助翁大銘個人及旗下企業方便向金融機構借款。
2024年4月8日 · 1. 民事責任. 證券商可向客戶收取違約金,最高可達成交金額的 7%,並追償因違約所產生的債務及費用。 所以案例中的小白最高可能會被罰超過 30 萬元 * 0.07 = 2.1 萬元以上的費用。 2. 刑事責任. 違約交割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面臨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相關刑責。
2023年8月4日 · 「違約交割」通常是指在金融市場中,例如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商品市場以及衍生品市場如期貨和選擇權市場等,交易雙方中的一方未能按照合約規定履行交易承諾,即違反了合約條款,導致交易無法正常完成。 為什麼會造成違約交割? 1.投資人帳戶餘額不足. 像是投資人的帳戶連動信用卡扣款等,一不注意就會造成餘額不足,導致扣款失敗。 投資人要注意T+2的時候是否有足夠的金額,特別小心信用卡自動扣款,可能會導致最後只差200塊錢就被申報違約交割。 2.投資人下單錯誤. 投資人在下單時數量輸入錯誤,想要買一股卻買成一張等,導致無法負擔股票價錢,如果是自己輸入錯誤,就得自己負起責任,如果是用打電話人工下單,那就可以調錄音來釐清責任歸屬,確實是下單人員按錯的話,券商會負擔剩餘的錢,投資人也不會留下違約交割的紀錄。
2022年7月14日 · 2022年7月14日. 證交所每天都會公布證券商申報,投資人在股票市場買進、賣出的違約交割金額。 不過,什麼是「違約交割」? 如果投資人真的違約,無法完成股票交易,會有罪嗎? 事後該如何補救? 交割是什麼? 違約交割又是什麼? 「交割」是股票術語,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的意思,可以將交割想成,投資人購買股票之後的「付款」行為。...
2003年3月7日 · 久津實業(1221)昨 (6)日驚爆重大券商違約交割案,初步估計違約金額超過20億元,為台股近5年以來最重大違約交割事件,即是為87年順大裕違約交割以來違約交割金額最嚴重的案件。...
2010年5月6日 · 2010/05/06 15:5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洪福案纏訟16年,最高法院今部分判決確定﹔1994年洪福證券爆發58億元違約交割案,最高法院今天審結,認定前華隆集團負責人翁大銘與秘書李秀芬違反證券交易法,各處兩年徒刑確定。 至於翁大銘與李秀芬另外挪用、侵占洪福款項,炒作華國、農林等股票案,最高法院認為相關事證有待釐清,發回高等法院重審。 本案發生時,一度撼動台灣股市,二審判決書指出,翁大銘、李秀芬被控於1994年2月間,意圖利用翁大銘擔任實際負責人的洪福證券及永豐證券,拉抬炒作華國飯店股票牟利,以協助翁大銘個人及旗下企業方便向金融機構借款,已觸犯證交法。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違約交割的意思就是「買股票成交以後,扣款不成功」或者「賣股票成交後,沒有給股票」,常發生在股價劇烈波動的時候,客戶剛開始以為買在低點,卻發現之後跌得更低,反悔不願意交割。 不過,在 1990 年時台灣成立了集中保管中心,再加上後來流程逐漸電子化,所有股票集中保管在同個地方,因此賣股票時只要由集保中心將股票從一個帳戶移到另一個就好,不需要再由股東抱著股票跑去櫃台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因此賣股票的違約交割減少許多。 現在談的違約交割,多是買股票的兩天後帳戶餘額不足,扣款失敗。 交割是什麼? 交割是指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的意思,為一種股票術語。 當我們拿錢買股票,就是把錢換成股票;賣股票則是把股票換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