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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19消費者忘記攜帶載具消費時電子發票可否事後補登載具?. A發票係於交易行為發生時開立無事後回溯補開的概念電子發票不可事後補登有載具時就開立雲端發票無載具時就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2. 雲端發票專區. 導入雲端發票資訊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相關法規及函釋規定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申請Turnkey傳輸. 辦理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 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3.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可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 (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等2種方式申請手機條碼及完成領獎帳戶設定未來存入手機條碼的雲端發票中獎時民眾會收到中獎通知的電子郵件中獎發票獎金也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此外,還可以將各商家的會員載具、電子票證 (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載具、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公用事業載具 (水、電、瓦斯及電信帳單等)及其他民營電信帳單等歸戶 (綁定)到手機條碼,方便管理所有雲端發票。

  4. 一、 申請整合服務平台帳號密碼:【詳說明四】(請務必填寫本申請書聯絡方式電子郵件信箱」) 無工商憑證但需取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無工商憑證僅接收或查詢電子發票二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每期預估使用數量: 一般稅額計算. 首次申請/ 增加/ 減少 組(50 號/ 組)/ 停止配號(字軌號碼減至0 組) 特種稅額計算. 首次申請/ 增加/ 減少 組(50 號/ 組)/ 停止配號(字軌號碼減至0 組) 三、 配號方式: 期配:按期配賦字軌號碼 年配: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年配. 原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自行印製收銀機統一發票。 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且最近二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

  5. 創業. 稅籍登記. 帳簿設置. 創業懶人包. Q7如何上傳自行交付存證開立之電子發票? 更新日期:110-05-11. A透過主憑證或經主憑證授權之附屬憑證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寄送上傳。. ※主憑證種類:工商憑證正卡、工商憑證 (附卡授權)、政府憑證正卡、組織及 ...

  6. 依規定時限內將本公司(商號)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資訊( 含開立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等)上傳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依規定格式將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於次期開始十日內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維護消費者隱私權,如違反相關法律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本公司( 商號)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財政部無關。 四、配合推廣電子發票相關措施(如捐贈方式及共通性載具種類新增等),及相關電子發票作業之調整,並於財政部規定之期間內完成相關配合事項。 五、於申請所列資料及附件均屬實,絕無虛偽匿飾,如有變更將主動函報主管稽徵機關備查。 以上承諾事項,如未確實遵守辦理,本公司(商號)願負完全之法律責任,特立此承諾書為憑。

  7. A凡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即取得使用電子發票之資格營業人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使用工商憑證註冊或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帳號密碼並利用上述帳號密碼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後若需開立發票應先登錄主憑證設定使用者權限及發票字軌號碼取號與設定即可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Web介面)開立電子發票 (http://www.einvoice.nat.gov.tw/)與有統編之買受人。 更多相關資訊. Q5:營業人如何申請工商憑證? 需要付費嗎?」答覆內容如下? 110-05-13. Q19:消費者忘記攜帶載具消費時,電子發票可否事後補登載具? 1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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