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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11月9日 ·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第一順序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民法第1139條); 第二順序被繼承人之父母不含繼父母); 第三順序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收養的兄弟姊妹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第四順序被繼承人之祖父母包含外祖父母)。 二 、遺產該如何分配 ? 遺產的分配方式原則上依照有無遺囑的情況來區分,有「應繼分」「特留分」兩種計算基準: 1. 在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時,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各繼承人依照其繼承順位不同,會有不同比例的「應繼分」,若繼承人並沒有其他協議的話,原則上會依照「應繼分」的比例繼承遺產。 2.

  3. 2023年5月31日 · 當前順位的繼承人都拋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才會輪到下一個順位的人來繼承確認了誰有資格繼承之後下一個問題就是能繼承的比例是多少

  4. 2023年12月20日 · 遺產繼承有許多需要注意的環節遺產繼承時效繼承順位及比例等繼承分配表一圖幫你快速釐清財產繼承流程如何辦理應備文件有哪些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有債務可以拋棄繼承嗎這些遺產繼承問題看這篇讓你一篇搞懂

  5.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112-04-27.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112-04-27. 3104 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112-04-27. 3105 繼承人有拋棄繼承者,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6. 2023年3月3日 ·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 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若被繼承人是被養父母扶養長大且死亡時仍保持扶養關係的情況下親生父母即失去繼承權將由養父母來繼承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都算。 第四順位繼承人祖父母若被繼承人是被養父母扶養長大第四順位則由養父母的父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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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8月29日 · 被繼承人死亡後誰可以請求遺產就要先看誰是遺產的繼承人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之外就按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序來決定所以如果有配偶配偶也會是當然的繼承人而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爺爺奶奶則是在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成為繼承人後可以請求遺產

  8. 2024年2月20日 · 根據臺灣現行民法的繼承編規定只要前順位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後順位的繼承人就無法繼承遺產要注意的是配偶的繼承權並不受繼承順位的限制無論繼承人是順位表中哪個順位配偶都有當然繼承人的地位遺產繼承的權利得以被保障舉例而言如果一個人的兩個兒子還活著且具有繼承權則被繼承人父母及後順位親屬將無法繼承繼承權將由兩個兒子平分。 而若未有子女且父母雙亡,這份繼承權將會落在兄弟姊妹身上,並由兄弟姊妹人數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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