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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 · 舉例來說,A於110年3月因其子創業而贈與兒子200萬元,A、B夫妻另於同年8月因女兒結婚,夫妻分別贈與嫁妝500萬元及300萬元。. A在辦理贈與女兒500萬元贈與稅申報時,除應檢據列報婚嫁贈與財產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稅總額外,並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 ...
2021年8月20日 · 民法第1173條的規定: 「I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II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III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因此,如果王小姐的父親,在生前因為兒子要結婚、分居(從家中獨立)或營業(做生意)這三種原因之一,而把財產200萬元贈與給他,那麼在父親過世後,假設父親留下2,000萬元的遺產淨額,由王小姐和哥哥共同繼承(假設媽媽已過世),那麼原來這200萬元就要先加入遺產,變成2,200萬元,再除以2,王小姐和哥哥各可以分配1,100萬元,但因為哥哥已先拿200萬元,所以只能再分900萬元。
2024年4月7日 · 隨著時代變遷,越來越多現代人選擇當不生小孩的頂客族,只是當未來面臨遺產規畫時,卻成一大問題,兄弟姊妹關係不睦時有所聞,此時若只想把遺產留給配偶,應該怎麼辦?. 對此,律師周念暉分享5招,破解特留分難題。. 民法雖允許透過遺囑自由 ...
2021年10月30日 · 對她來講,這意味著要失去最重要的寄託,她當然會難以忍受,於是,她又忍不住想干涉兒子的新家庭,讓兒子和兒媳的關係退居第二,而她與兒子的關係仍然是第一順位。
2021年8月4日 · 舉例來說,A於110年3月因其子創業而贈與兒子200萬元,A、B夫妻另於同年8月因女兒結婚,夫妻分別贈與嫁妝500萬元及300萬元。
2021年1月3日 · 不過,在辦理贈與稅申報時,父母必須提供贈與契約書、父母與子女雙方身分證明文件,還有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才能主張合法節稅。. 若贈與額度超過免稅額限度,按照遺贈稅條例,若贈與淨額(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在2,500萬元以下者,適用10 ...
2020年10月17日 · 洪先生的兒子將於110年2月結婚,洪先生與洪太太在109年度没有其他贈與,於是在109年年底前各自贈與兒子220萬元,可以不用課徵贈與稅;到了110年2月兒子結婚時,兩人再分別贈與320萬元(婚嫁贈與100萬元+一般贈與220萬元),夫妻兩人共贈與兒子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