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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17日 · 日前被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譴責負責主席選舉程序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涉嫌干犯公職人員失當建制派今日在會議上連番炮轟郭榮鏗無權主持會議要求他將位置歸還內會主席李慧琼民主派就質疑建制過去多個月未有聲張兩辦就事件發聲才紛紛表態。 郭榮鏗在會上表示,在議會外以聲明及譴責說三道四的人,不會對他如何主持會議有半點影響,「想做任何嘢恐嚇我,我可以同你講,慳啲」。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第15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 (梁鵬威攝) 內會今日處理公民黨楊岳橋、民建聯李慧琼及建制派「班長」廖長江的信件,民建聯蔣麗芸提出郭榮鏗只能負責處理選舉程序,而3封信函有關內會運作,郭榮鏗無權主持有關討論。

  2. 2023年7月6日 · 撰文:黎詠儀. 出版: 2023-07-06 17:47 更新:2023-07-10 18:24. 45. 繼律師會後大律師公會亦已收到投訴指有會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展開紀律調查。. 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的8名港人中包括大律師郭榮鏗。.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指,會按程序 ...

  3. 2022年3月18日 · 社會新聞. 何君堯告郭榮鏗等三人誹謗案 法官批准由陪審團審理. 撰文:朱棨新. 出版: 2022-03-18 19:02 更新:2022-03-18 19:02.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三年前入稟控告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誹謗認為三人的言論意指何君堯和黑社會有關連與訟雙方早前申請加入陪審團審理案件。 高等法院法官今 (18日)頒判辭,指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認為代表公眾的陪審員,是最適合的人選去決定涉及言論是否屬誹謗,遂批准申請。 原告為何君堯,被告為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 法官在判辭指,這宗誹謗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原告和三名被告案發時均為立法會議員,而前者現時仍擔任議員之職。 原告為事務律師,曾任香港律師會會長,首被告郭榮鏗則是大律師。

  4. 2020年4月26日 ·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日24日)繼續在郭榮鏗議員主持下進行第16次會議但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延耗六個月毫無寸進部分議員明顯玩弄程序千方百計阻撓選舉令內會癱瘓多項法案無法繼續審議蓄意窒礙政府施政令人極度憤慨和失望。 他指,立法會內會長期停擺,以致多項與經濟和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及附屬法例未能在內會處理,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及履行憲制職能,整個議會運作失衡,偏離了在《基本法》下立法會應該履行的職責,惡意「拉布」的議員可謂「有破壞,沒建設」。

  5. 2019年10月28日 · 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上今舉行第二次會議會上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有記者在採訪中遭警方扯下防毒面罩公民黨郭榮鏗七問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是否知悉在示威現場有警員強行扯下記者口罩以及記者在示威現場執行時是否有豁免權。 區志光稱從新聞知悉事件,但新聞報道是否全面,需要審視所有證據。 當郭榮鏗再三追問記者是否有豁免權,區志光才指,若是專業記者即屬專業行業,當時為其人身安全戴蒙面物品是合理辯解。 民建聯蔣麗芸指,在示威現場採訪的記者不時令警方難做,問及局方可否訂立規例,如外國一樣,當記者到示威場合時,必須到某個警察局申請,有特製的反光衣才可採訪。 民建聯黃定光主持會議。 (梁鵬威攝)

  6. 2019年6月3日 · 郭榮鏗. 逃犯條例. 01 Video. 新聞狂人. 搶先表達. 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3日)第三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召開特別會議,會上多名泛民議員質疑修例能否有效保障被疑犯,其中無罪假定及公平審訊等人權措施並無寫入草案,泛民質疑無法律效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不寫入草案不代表無保障,把罪行刑期門檻提高至7年是唯一修訂,其他包括無罪假定和公開審訊等早前提出的建議並不會寫入法律條文,是為保留彈性,例如對方的法律已有規定就可以不寫。

  7. 2020年10月8日 · 立法會.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本月起會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就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將其上載於司法機構網頁。 另由今年7月起若任何案件出現大量關於法官行為而內容相同或同似的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會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投訴要點調查結果及所涉考慮因素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歡迎有關決定自言過去一直爭取司法機構公開所有判辭。 對於有建制派議員及親建制媒體多番追擊個別法官,郭榮鏗點名批評《文匯報》、《大公報》開動機器,聯同民建聯對法官作文革式批鬥,有規模、有系統地攻擊司法人員,是非常危險行為。 本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反斥郭榮鏗亂扣帽子,又質疑公開投訴結果的理據是否能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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