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5 天前 · 依照中央公告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 本院住院相關管理措施說明如下: 探病注意事項. 1. 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 2. 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探病時段及人數. ★探病固定時間為上午11:00至12:00. ★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 探病者條件. ※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如具下列情況,儘量避免探病。 如有必要探病,應主動出示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亦可抗原快篩/核酸檢測)後探病。 1.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發燒≧38°C、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等。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探病攜帶證件:

  2. 2022年11月28日 · 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四)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探病者不論疫苗接種狀態,應配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但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無症狀者適用)15天 (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3. 2023年4月7日 ·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 ()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如有必要陪 ()病時應於入院陪 (探)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後陪 (探)病。 另如經醫師評估仍有必要執行篩檢時 (如:入院篩檢或群聚事件),得使用家用快篩。 另指揮中心強調,其餘陪 (探)病管制措施維持不變,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仍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歲以下)、老人 (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 (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訪客探病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因應病人病情說明或病危探視等例外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4. 以下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 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二)自主防疫期間。 (三)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三、本院謝絕十二歲以下兒童、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 、嗅味覺喪失者探病,配合洗手並 全程佩戴外科口罩,請勿飲食,亦請勿觸摸病人周遭環境,也請不要到其他床區。 分享: 回列表 下一則.

  5. 2022年6月24日 · 探病管理措施: ()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 (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 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 (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無症狀者適用)15天 (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歲以下)、老人 (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 (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6. 探病管理措施: ()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 (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 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 (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無症狀者適用)15天 (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歲以下)、老人 (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 (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7. 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歲以下)、老人 (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 (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06-24. 更新日期: 111-07-08.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8. 6 天前 · 最新公告內容. 標 題. 本院陪病探病相關規定 (113.04.22公告) 張貼日期. 2024-05-02. 張貼單位. 本院. 內 容. 一、陪病相關規定如下: 陪病人數:以 1 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 歲 以下)、老人 (65 歲以上)、身心障礙 或 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陪病人數上限為 2 人. (一)陪病者請配合陪病登記及每日健康回報. (二)具有下列情形者,應避免陪病: (1) 14日內具有發燒≧38°C、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相關症狀. (2)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即篩檢陽性之輕症 (或無症狀)民眾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10天內)

  9. 探病者規範開放一般病房111年12月10日起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顧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之病人探病。 例外情形如下: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每日固定時段 每次限2名訪客為原則. 一般病房:上午10:30~11:30、下午19:00~20:00. 心蓮病房:上午10:30~11:30、下午19:00~20:00. 加護重症病房及呼吸照護中心:上午10:30~11:00、下午19:00~19:30

  10.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8月新聞. 全國醫院自今 (2021)年8月24日起有條件開放探病並調整風險縣市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措施.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0-08-24. 更新時間: 110-08-2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鑒於本土疫情趨緩衡酌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自今 (2021)年8月24日起調整門禁管制及陪 ()病人員篩檢措施請醫院配合於8月28日前 (含)開始執行,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詳見新聞稿附件): 一、開放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者得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