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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

  1.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之飼料,係指飼料管理法第3條所稱飼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認定之: 一、 辦妥飼料製造登記證或飼料輸入登記證,且該等登記證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二、 符合經濟部公告飼料類國家標準(CNS)者。 三、 外包裝或容器標示內容足資證明係供飼料使用者。 四、 其他相關交易文件等資料足資證明係供飼料使用者。 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個案認定者。 五、 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個案認定者。 (財政部98.7.13台財稅字第0980454968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甲公司介紹乙公司向國外進口原料,取得國外出口商給付之外匯佣金收入,可否適用零稅率? (9214) 112-09-13.

  2. 申辦方式. 5. 自行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自然人憑證 健保卡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6. 受任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查詢112年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 PDF ). 查詢112年度所得資料作業宣導摺頁 ( PDF ).

  3.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4.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業稅的減免範圍? 那些貨物或勞務可以免徵營業稅? (9203) 更新日期:110-04-22. 一、出售之土地。 二、供應之農田灌溉用水。 三、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 四、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 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 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六、出版業發行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各級學校所用教科書及經政府依法獎勵之重要學術專門著作。 七、 (刪除)。 八、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九、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視臺與廣播電臺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通訊稿、廣告、節目播映及節目播出。

  5. 營業人購買放置於營業場所供全體員工使用之物品如茶葉、衛生紙、香皂、消費用品用具等可以扣抵,但福利性質如球鞋等,係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則不可扣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 (財政部75.10.3台財稅第7567454號函)

  6. 線上申辦線上查調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書表及檔案下載.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 交流園地. 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稅務機關連結. 稅額試算. 稅額試算專區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 境外電商 ...

  7.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費用共計53題營利事業伙食費之認定標準如何? 應取具何種憑證? (2245) 更新日期:106-03-20. 1.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應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名單但國際航運業供給膳食得免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就食名單。 2.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在下列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1)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 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最高以新臺幣2,4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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