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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六、安全網於攔截勞工或重物後應即測試,其防墜性能不符第一款之規定時,應即更換。

  2. 2. 全部開啟者,得於開口處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二至圖例四。 (二)上下推拉式窗戶: 1. 開啟位置以設置在頂端為原則,如設置於下端,得設置開啟停止之裝置,其可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

  3.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4.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5. 全部開啟者,得於開口處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二至圖例四。 (二)上下推拉式窗戶: 1.

  6. 附表:檢查重點對應法規及處理原則. 項次 檢查重點 法規規定及處理原則 壹 、 一. 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 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 1.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 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 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 ...

  7. 2.上述補助踏板或長條型防墜網應有足夠強度且能防止勞工墜落,設置方式如 下: 補助踏板:每隔1 層施工架設置,使墜落高度不超過2 公尺以上即可。(2)長條型防墜網:每層施工架設置,應綁結固定於托架兩端,並於兩側穿以 粗邊繩,以增加勁度。

  8. 但鋼構組配. 作業得依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三、為足以涵蓋勞工墜落時之拋物線預測路徑範圍,使用於結構物四周之. 安全網時,應依下列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 但結構物外緣牆面設置垂. 直式安全網者,不在此限: (一)攔截高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下者,至少應延伸二點五公尺。 (二)攔截高度超過一點五公尺且在三公尺以下者,至少應延伸三公尺。 (三)攔截高度超過三公尺者,至少應延伸四公尺。 四、工作面與安全網間不得有障礙物;安全網之下方應有足夠之淨空,以. 避免墜落人員撞擊下方平面或結構物。 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 六、安全網於攔截勞工或重物後應即測試,其防墜性能不符第一款之規定. 時,應即更換。 七、張掛安全網之作業勞工應在適當防墜設施保護之下,始可進行作業。

  9.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 設置原則相關法令說明. 1 .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 設置原則相關法令說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管處) . 2 . 壹、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 ‧ 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水平式推拉窗戶: 1、得設置鋁窗檔塊或兒童安全鎖等開啟停止之裝置,限 制窗戶之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 2、全部開啟者,得於開口處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 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 3 . 壹、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 ‧ 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上下推拉式窗戶: 1、開啟位置以設置在頂端為原則,如設置於下端,得設 置開啟停止之裝置,其可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

  10. 3.1 設置要求 安全防護設置於水平開口、側向開口及其他有人員墜落之虞處所,依. 01521 - 1. V2.0 96/06. 據施工計畫所擬之作業程序、方法妥予配置,並將其設置、拆除方法等一併詳列於安全衛生計畫及分項工程計畫中。 如工程內容、工作方法等變更時應即予檢視修正,以維防護效果。 3.2 施工方法. 3.2.1 安全防護應設置兩層,安全網(網目10cm×10cm者)在下層,防護覆( 網目2cm ×2cm 者) 在上層。 3.2.2 安全防護之吊掛應確實達到攔阻效果,不得與開口間留有間隙,吊掛點之固定應確實防止脫落。 3.2.3 吊掛及拆除安全防護時應注意吊掛人員之安全,吊掛人員除了應配帶安全帶外,必要時應搭設施工架或使用高空作業車進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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