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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因疫情不確定性高,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需待消防署研議公告課程辦理防疫指引方能開辦,目前課程暫緩辦理中(更新日期:110.7.28)。 中心全國第一個通過消防署核備 保安檢查員 教材,為全國第一所獲准辦理 保安檢查員講習 訓練,歡迎洽詢各區承辦人員

  2. 防火管理人. 請選擇授課地區:. 基隆 台北 桃園 新北 新竹 宜蘭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花蓮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台東 屏東 澎湖 小琉球 金門 馬祖. 中華消防協會,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訓練,專技複訓,專技講習複訓,專技消防人員講習複訓,技術檢定班,消防研習 ...

  3. 2010年3月7日 · 熱烈招生中~~請盡速來電報名02-89915522.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 籌備中~. 恭賀~~本會通過TTQS銅牌. ~~~重點中的重點~~~. 限時優惠~~~ 限時優惠 防火初訓課程匯款優惠價 ( 3000 )請盡速報名名額有限喔。. 任何課程如開課前本會一定會電話提醒上課及簡訊通知,如未 ...

  4. 防火管理人初訓. Training. Course Details Info.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12小時. 上課資格. 無限制. 回訓說明.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 ()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課程簡介.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 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5. 防火管理人訓練初訓班. 課程時間及梯次. *招生對象: 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之防火管理人。 *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一)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

  6. ← BACK. ★具有消防學經歷者如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得免予訓練遴任為防火管理人但仍須接受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3項規定至少每三年一次之講習訓練內政部85.10.11台 (85)內消字第8584156號函本項消防學經歷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曾於消防機關或警察局 ()消防單位服務任警佐 (委任)以上職務持有證明者。 2.專科以上學校或警察學校消防系 (科、組)畢業,持有證明者。 3.曾於專科以上學校修習消防安全、消防設備、消防警察等消防課程一學分以上,持有證明者。 消防法第13條:(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7. 台北站前訓練中心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8號4樓防火管理人初訓定價4000/特價3200防火管理人複訓定價2000/特價1600正在招生中立即報名113年防火管理人課程招生中 開課訊息請查看線上報名 或致電02-23319889

  8. 防火管理人初訓 - 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 信箱:chpma02@tbca.org.tw / 報名專線:03-332-0867 夏小姐. 22. 六. 2024. 6月防火管理初訓-假日班. 2024-06-22 8:30 am - 2024-06-23 1:00 pm. 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 歡迎來電詢問~ 開始報名. 詳細內容. 09. 五. 2024. 5月防火管理初訓-平日班. 2024-05-09 8:30 am - 2024-05-10 1:00 pm. 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 歡迎來電詢問~ 開始報名. 詳細內容. 20. 四. 2024. 4月防火管理初訓-假日班. 2024-04-20 8:30 am - 2024-04-21 1:00 pm.

  9. 2024年4月18日 · 防火管理人初訓. 2024-04-18 08:14:09 刊登 / 79523 人點閱. 欲知詳細課程日期、時間,請【下載報名表】或至『 下載專區 -key數字52搜尋』後下載.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 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十二小時). 課程介紹. 一、員工教育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

  10. 防火管理人講習初訓簡章及報名表. 一、開課依據: (一) 消防法第十三條、第四十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 (二) 內政部「推動防火管理制度及計劃」。 二、開課目的: (一) 強化火災預防與緊急應變能力,使能與消防安全硬體設備相配合,達到「保障人命防護財產」之目的。 (二) 協助學員通過「防火管理人」訓練,訓練期滿且經測驗成績合格者,由本會報消防機關審核,通過後正式取得「防火管理人」證書。 三、辦理單位: (一) 主管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二) 訓練機關:社團法人中華消防協會。 四、訓練時間:初訓01/12-13 (兩天),第一天上午8:15 報到,第二天上午8:15報到 五、訓練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大賢街160號(澎湖縣勞工育樂中心) 六、應實施防火管理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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