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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0日 · 員工未確診因防疫需要請假與員工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請假符合條件者都可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期間機關)、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統稱雇主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給付員工未確診COVID-19申請防疫照顧假期間適用截止日112年6月30日或疫苗接種假期間適用截止日112年4月30日的薪資均得依給付薪資金額200%自當年度的所得額減除

  2. 2023年4月27日 · 指揮中心說明2021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之規定因現已無相關隔離措施一併於5月1日停止適用

  3. 「口罩放寬規劃」:5/31起,醫療長照等4場所「強制佩戴」,其餘鬆綁. 最新版本的口罩規定詳細說明. 開學防疫新規定112年3/6起校園口罩鬆綁」,師生可自行決定教室內是否佩戴口罩. 「症免隔離」新制下,雇主不得要求快篩陽勞工休假. 「防疫新制度」須符合中重症條件,才可通報法定傳染病. COVID-19降級、指揮中心112年5月1日解編,疫苗接種假同步退場.

  4.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解釋令. 摘 要:. 勞動部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規定,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該期間請普通傷病假者,請假之日數併入 ...

  5. 首頁. 新聞公告. 歷史新聞. 「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期日排除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保障勞工權益。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勞動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核釋勞動基準法 2 條第 4 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於勞工請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並自 109 年1月15日生效。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群聚感染發生,陸續發布相關防疫措施,其中因應防疫需要所定之「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工資,惟平均工資計算影響到勞工的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

  6. (一) 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二) 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 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 7 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 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7.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過去幾年基於國內疫情嚴峻為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受僱者於前往接種COVID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指揮中心表示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功能隨著5月1日指揮中心解編降階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爾後如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5月1日起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等常規疫苗接種相同。 公務人員之「疫苗接種假」亦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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