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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

  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臺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 19)防疫關鍵決策網. ::: 首頁. 其他. 法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045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0662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 1090101282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9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十年十月十九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 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第9條條文,自一百零一十年五月十一日施行.

  3. 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 且 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 ,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4. A1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Q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是誰A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零時起,入境之國人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始得請領防疫補償。 ( 必須為109年3月17日前出境之國人或無出境紀錄之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5. 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1、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 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 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2、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 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 屬。 (簡稱照顧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1、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應居 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趴趴走 就不可以) 2、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 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防疫條例 第3 條第 1 項、補 償辦法第 2條、第3 條第3項 Q3 我沒有雇主,是 自己經營小本生 意的,可以申請 受隔離或照顧者 補償嗎? 1、如果你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是可以申 請補償的。

  6. 第一條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以下簡稱照顧者)。 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

  7. 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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