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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菸酒稅應納稅額之計算. 酒的稅負多少?. (5803) 更新日期:107-06-25. 按其使用原料及製造方法的不同,分為6類課稅,應徵稅額如下:. 一、釀造酒類:. (一)啤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26元。. (二)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7元。. 二、蒸餾酒 ...

  2. 酒精成分>20% 每公升 185 元 酒精成分 ≦ 20% 每公升每度 7 元 4 料理酒 : (1) 一般料理酒 每公升 9 元 (2) 料理米酒 5 其他酒類 每公升每度 7 元 6 酒精 每公升 15 元

  3. 依據菸酒稅法第 5 條規定旅客自國外隨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可免徵菸酒稅。 其限量依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1 條規定 ,酒類 1 公升 (不限瓶數)且以年滿 18 歲之旅客為限,捲菸 200 支或雪茄 25 支或菸絲 1 磅且以年滿20歲之旅客為限。 ( 二 ) 退稅. 菸酒稅法第 6 條規定,下列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可退還原納菸酒稅: 1. 運銷國外者。 2. 用作製造外銷物品之原料者。 3. 滯銷退廠整理或加工為應稅菸酒者。 4. 因故變損或品質不合政府規定標準經銷毀者。 5. 產製或進口廠商於運送或存儲菸酒之過程中,遇火焚毀或落水沉沒及其他人力不 可抵抗之災害,以致物體消滅者。

  4. 菸酒稅節稅手冊. 一、免徵及退稅規定? ( 一)免徵. 1.依菸的定義只對「菸製成品」課稅,對菸之原料或半成品,不課稅。 2.依酒的定義除對酒類產品課稅外,未變性酒精也課稅,已變性之酒精不課稅。 3. 菸酒管理法第4 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依菸酒稅法第2 條第3款但書規定,「酒」不包括菸酒管理法第4 條第1項所定不以酒類管理之酒類製劑。 依此,酒類製劑不課稅(註:藥酒之基酒依菸酒稅法規定課稅 )。 至於是否屬酒類製劑,則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認定。 4.菸酒稅法第 5 條規定,下列免徵菸酒稅: (1)用作產製另一應稅菸酒者。 (2)運銷國外者。 (3)參加展覽,於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或出口者。

  5.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菸酒稅應納稅額之計算. 菸酒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5801) 更新日期:106-03-24. 菸酒稅採從量課稅,按其單位應徵稅額乘以當月份出廠應稅數量或進口應稅數量。 (菸酒稅法第7條、第8條)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11條、第12條) 更多相關資訊. 菸的稅負及健康福利捐多少? (5802) 112-04-12. 酒的稅負多少? (5803) 107-06-25.

  6. 1.可以申報列舉扣除的保險費,是指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學生平安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以被保險人為計算依據)每年扣除的金額最多不能超過24,000元。 申報時要檢附保險費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以憑認定,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上面所說「直系親屬」是指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親屬,納稅義務人替沒有受他扶養的直系親屬支付的保險費,不能申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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