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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4月17日(一) 起開始實施。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比較]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則是到醫療院所、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
    • 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特殊運具)要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療養院、老人福利機構、醫療醫事單位、身心障礙照護機構、少年福利中心、榮民之家等。
    • 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拿下口罩」的情況。(1) 飲食、拍照。(2)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檢查或活動。
    • 口罩新制上路後「仍建議」配戴口罩的狀況。(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1. 2023年4月14日 · 指揮中心同步調整工作人員管理、機構出現COVID-19檢驗陽性者時之篩檢原則及檢驗陽性住民安置原則等,其他防疫措施則維持不變,詳細資訊請參閱「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訪客及住民出入管理作業原則

    • 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 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
    •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指揮中心表示,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秋冬專案中已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四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2. 2023年2月9日 · 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3. 2022年5月26日 · 隨著國內確診人數增加,不少人全家陸續確診,隔離了好幾輪,甚至在家跟確診者一起隔離,有一名母親在臉書社團分享自己跟老公都確診,還要顧3個月大的女兒,所幸10天後陽轉陰,女兒也沒有染疫。. 她分享自己在室內全程戴口罩,不會在室內喝水,要 ...

  4. 2022年10月25日 · 民眾如被匡列為接觸者,依現行措施,可依據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及相關需求,自行選擇「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或「7天自主防疫」。 這項措施調整後,接觸者將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

  5. 2022年8月22日 · 文/景點+ 秀智整理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月22日公布國內新增16,911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6,669例本土個案及242例境外移入,新增23例死亡,今日也公布9月12日上路的校園防疫新制。. 因應接下來BA.5疫情升溫遇上9月份各級學校開學,教育部也公布了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