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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14日 · 從2009年起,民法已經改為全面限定繼承,根據新的規定,除非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否則原則上將自動被納入限定繼承的方式。 不過僅管如此,還是建議繼承人要進行陳報遺產清冊,以避免新的債權人在程序皆處理完後又出現,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2. 限定繼承辦理流程為何?需要文件、費用與時效多久?為什麼限定繼承要陳報遺產清冊? 現行民法除了全面改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也是現今一般大眾俗稱的限定繼承)外,也兼採「拋棄繼承」制度。究竟限定繼承流程是什麼?時效多久?

  3. 2024年5月28日 · 什麼是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是根據民法第1148條規定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也就是當繼承人要繼承的債務多於財產,以所繼承的財產為償還上限即可,其他債務不需再由繼承人承擔,例如:A的 ...

  4. 2022年9月23日 · 遺產繼承如何辦理? 雖說限定繼承(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不須特別聲請,但不代表沒有其他手續要辦。從確認被繼承人死亡到完成資產過戶,遺產繼承的完整流程請參閱以下說明,如果擔心程序較為專業繁瑣,也可以委託律師協助代辦。 1.

  5. 2022年5月27日 · 限定繼承是什麼?限定繼承最核心的內涵,就是當被繼承人有留下債務給繼承人時,繼承人僅需用自己繼承到的財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至於其他超過範圍的債務,繼承人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去償還債務。

  6. 如何辦理限定繼承. 申辦單位: 屏東地方法院. 諮詢聯絡電話: 08-7550611. 為什麼要陳報遺產清冊. 民法規定,繼承有「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及「拋棄繼承」。 沒有拋棄繼承的繼承人,依法要概括繼承,由於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只用遺產來還,所以繼承人要向法院 陳報遺產清冊,才知道有多少遺產和債務;如果不陳報,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命繼承人陳報。 陳報遺產清冊之人、陳報期間及管轄法院. 陳報人:沒有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有數位時,只要一位陳報了,其他人也視同已陳報。 陳報期間:知道可以繼承時起3個月內。 3個月的期間,繼承人可以聲請法院延展。 管轄法院: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即戶籍地)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 應備文件. 聲請狀. 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7. 限定繼承允許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同時,僅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從而避免用自身其他財產來償還遺留債務。 本文將深入探討限定繼承的定義、常見問題與遺產的各種問題。

  8. 2023年9月6日 · 在我們開始談限定繼承如何辦理以前,必須要先認識什麼是限定繼承。 (一) 何謂限定繼承? 所謂的限定繼承規定在民法第1148條第2項,簡單來說就是當繼承人繼承的負債大於資產時,以所繼承的資產為償還上限就可以了,其他債務不必再由繼承人自行 ...

  9. 2023年8月22日 · 限定繼承如何辦理?. 繼承人如果確定繼承要以限定繼承之方式,必須在知道有繼承發生後三個月內,持遺產清冊向法院申報。. 而申請遺產清冊是向國稅局申請,在申請時特別注意不能忽略下列定義的遺產,若漏未向法院申報,可能遭法院認定有「隱匿遺產情節 ...

  10. 2023年11月30日 · 如何辦理限定繼承? 申報期限、準備文件. 繼承人可以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如果繼承人多於一位,只需要一位陳報即可。 得知自己可以繼承財產之後,繼承人要在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連同聲請狀向法院提出。 如果超出3個月,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時間。 陳報遺產清冊需要具備的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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