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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110年12月22日公布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等,明定46項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及民眾檢舉同一違規態樣時,未逾6分鐘或行駛途中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違規僅能合併舉發1次;放寬警察機關於高速公路逕行舉發限制,及可連續逕行舉發併排停車等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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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如何縮減民眾檢舉權限?
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6分鐘內限1次 何時上路?
交通部提出46項開放民眾檢舉項目中「動態違規」項目有哪些?
4月30日起民眾檢舉違規僅限46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等交通違規,你知道嗎?
今年 4 月 30 日施行的民眾交通檢舉新制,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限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態樣。 U-CAR 正面表列出共計 46 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 110 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2022年4月26日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4月30日起限縮為正面表列的46項違規項目,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檢舉態樣主要是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取締的41項 ...
2023年4月14日 ·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擴大民眾檢舉項目,放寬恢復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包括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和違停,從原有46項增至56項交通違規開放檢舉,目標拚今年9月底前上路。 同時,也加重汽車駕駛人不停讓行人罰則,罰鍰上限從現行的3600元提高至6000元。 人行道違停、這幾種臨停狀況還是能檢舉! 必知2大改動. 在最新三讀修法通過前,目前民眾能檢舉的範圍主要是「動態違規」的41項,包含未戴安全帽、邊駕駛邊抽菸、手持行動電話、連按喇叭、違規超車等。 另外,「靜態違規」的檢舉項目,主要都是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項目,包含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或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2022年4月26日 ·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交通部今(26)日進一步說明,為避免惡意檢舉、提升執法效能,民眾可檢舉違規項目限縮至46項,包括未戴安全帽、駕車手持行動電話、特定路口或位置違規停車等。 至於一般紅黃線違停並未列其中,新制將從4月30日實施。 4月30日將實施民眾交通檢舉新制,交通部今(26)日進一步說明執行細項,經與各政府單位研商後認為,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明定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共計46項態樣,分為動態違規和靜態違規。 專題:怪奇路現形記! 解密台灣交通意外隱形殺手|P#新聞實驗室. 動態違規項目 方面,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之41項違規態樣,包括民眾較熟悉的未戴安全帽 、駕駛人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逼車、違規超車等。
2021年11月17日 · 細看46項違規行為,且6分鐘內不得連續舉發. 道路. 【2021修法】哪些道路違規會被檢舉? 細看46項違規行為,且6分鐘內不得連續舉發. GoNews編輯. 2021-11-17. 章節內容. 5項違規停車. 4項駕駛行為違規. 13項國道不當駕駛. 9項道路不當駕駛. 9項不禮讓違規. 6項轉彎違規. 分享. Facebook Messenger Twitter WhatsApp Line Copy Link Print.
立法院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110年12月22日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明定46項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民眾檢舉同一違規態樣的違規行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僅能合併舉發1次、放寬警察機關於高速公路逕行舉發之限制及可連續逕行舉發併排停車等修正規定,行政院已核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交通部並已會同內政部修正配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配合同日如期施行。 交通部說明,本次修法重點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制度86年運作迄今已引發社會各界及輿論的關切,正反意見皆有,經交通部多次邀.
去年底公布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46項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交通部核定今年4月30日實施。 交通部今天說,主要是限危險駕駛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行為。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建議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動態違規,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41項違規態樣;靜態違規,限縮於路口、公車招呼站、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5項違規。 另新的規定,民眾檢舉同一違規行為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僅能合併舉發1次。 41項動態違規中,很多是危險及不當駕駛行為,例如蛇行、逼車、交叉路口闖紅燈、闖平交道、手持行動電話開車、未戴安全帽、邊抽菸邊駕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