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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5月25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有「最貪女檢察官」之稱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向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包庇掩護賭博電玩店,最高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 法務部後來廢止她的律師證書,但她否認執行律師業務也沒有損害律師信譽,提起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指法務部的處分沒有問題,判她敗訴,可上訴。 陳玉珍承辦過尹清楓命案等重大刑案,1996年認識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施為尋求包庇電玩店,自1999年至2006年按月行賄25萬元,則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制度漏洞,將施的案件都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

  2. 2018年2月6日 · 2018/02/06 13: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停職中的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被控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79次,金額2300多萬元,她因認罪並繳還犯罪所得,一審被判刑12年,檢方、女不服雙雙上訴,高等法院今再度傳訊女,她卻以患有重度憂鬱症為由,仍拒絕出庭,律師杜英達說明已盡力和女溝通,但談到案情「她表現出很大排斥性」,合議庭不悅,指示載明筆錄「女無理由拒不到庭」,杜英達則當庭主動解除委任。

  3. 2018年10月16日 · 停職中的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被控長期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達2300多萬元,一審以承認犯罪、繳還犯罪所得,判她12年,高等法院審理3年來,陳玉珍「狀況」不少,除多次請病假,還聲請停止審理但遭駁回,女在辯論庭時透過律師大翻供,堅稱未貪污,應判無罪,高院認定女涉犯違背職務收賄重罪,並痛批她擔任檢察官10多年,收賄達7年5月,破壞國民對檢察官廉潔性的信賴、嚴重敗壞國家法紀、司法機關聲譽,今判她12年、褫奪公權5年。 曾是知名檢察官陳玉珍,承辦過尹清楓命案等重大刑案,她被控1996年認識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後,施男為尋求陳玉珍包庇電玩店,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供養25萬元給女,女遂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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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9年7月15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最貪女檢察官」稱號的前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向電玩業者收賄6年7月多達2300萬元,包庇掩護非法賭博電玩店,最高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創下女檢貪污判刑定讞的首例,已入獄服刑;職務法庭今依女違失行為時舊的公懲法最重懲戒處分規定,判女撤職、停止任用5年確定。 雖然女涉貪污案遭停職6年半,此期間還按月領半薪共千餘萬元,今年6月28日朝野立委齊力修法通過「陳玉珍條款」,規定未來檢察官、法官若貪污經判刑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受免職、撤職等懲處分,應繳回停職薪水,但公懲會指出,女只適用行為時舊的公懲法規定,無法追回她領走的千餘萬元。 此外,女因之前一直停職中,無法領退休金,故無追繳退休金問題。 職務法令也宣判,郭學廉不受懲戒。

  6. 2014年7月19日 · 網友回應. 被特偵組封為「史上最貪女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2300萬元、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曾任檢察官的密友、律師郭學廉則協助她洗錢;台北地院昨天宣判,將陳玉珍依連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至於律師郭學廉,洗錢罪部分判刑半年,不可易科罰金;施永華另犯連續行賄罪部分,因符合自首條件,予以免刑。 可上訴。

  7. 2013年3月9日 · 網友回應. 辦過尹清楓命案曾偵辦「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的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她所涉收賄案昨偵結,特偵組查出她包庇賭博長達6年8個月,收賄81次,不法所得2325萬元,創司法官收賄金額最高紀錄,檢方痛批她敗壞司法風氣,影響社會治安,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及包庇賭博等罪將她起訴,並求處「最嚴厲之刑」、宣告褫奪公權。

  8. 2018年10月17日 · 2018/10/17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停職中的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被控向電玩業者收賄達2300萬元,一審審酌她繳還犯罪所得判她12年徒刑,但高等法院審理近4年來,陳玉珍多次請病假未出庭,在辯論庭還翻供堅稱未貪污,高院認定女涉犯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痛批她擔任檢察官10多年,收賄達6年7個月,嚴重敗壞國家法紀、司法機關聲譽,昨仍判她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也是女檢涉貪污被判刑首例。 55歲的陳玉珍承辦過尹清楓命案等重大刑案,她被控,1996年認識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後,施男為尋求陳玉珍包庇電玩店,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行賄25萬元給她,她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