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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 ,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菊擔任 黨外運動 發起人,並為時任 臺灣省議員 郭雨新 的秘書 [1] ,開始參與政治活動。 1979年,在 美麗島事件 中成為 政治犯 ,當時曾一度被 中國國民黨 以「叛亂罪」起訴,該罪的唯一刑罰為死刑,因此曾寫下著名的「《給台灣人民的遺書》」。 後在國際壓力下,當局改判 有期徒刑 [2] [3] ,在監獄服刑六年多後獲釋。 1986年, 民主進步黨 宣布成立,她成為創黨元老之一。

  2. 陳菊(1950年6月10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生於宜蘭縣三星鄉,現任監察院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曾任總統府秘書長、高雄市市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菊擔任黨外運動 ...

  3. 2024年4月10日 · (1950年6月10日 —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生于宜兰县 三星乡,现任监察院院长兼国家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总统府秘书长、高雄市市长、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台北市政府与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局长及东亚人权协会理事。 1969年,陈担任党外运动发起人,并为时任台湾省议员 郭雨 ...

  4.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許銘春 (1965年9月21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 現任 勞動部 部長、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董事長。 曾任 高雄市 副市長、 高雄市政府 法制局局長、高雄市政府新聞處處長。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系畢業。 經歷 [ 編輯] 1987年,許銘春於 國立臺灣大學 取得學士學位 [3] ,並於同年通過 律師資格考試 [4] 。 許銘春在高雄執業期間,與 陳菊 建立交情。 陳菊 在2006年當選高雄市長 後,其競爭對手、 中國國民黨 籍高雄市長候選人 黃俊英 對陳菊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陳菊便委任許銘春擔任辯護律師 [5] 。 官司結束後,陳菊便延攬許銘春進入高雄市政府,擔任新聞局長,其後又調任法制處長 [5] 。

  5. 新潮流系. 3 種語言. 臺灣正體. 工具. 新潮流系 ,簡稱 新系 ,是臺灣政黨 民主進步黨 的 派系 之一,主要是以1984年創刊的 黨外運動 雜誌《 新潮流雜誌 》( The Movement )的編採與撰稿人員為班底組成,即新潮流「十八飛鷹」,該系以「信仰堅定、紀律嚴明」聞名,具強烈的 列寧式政黨 及 使命型政黨 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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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陳秋菊 (1855年7月9日—1922年8月22日),字 尚志 , 臺灣 臺北文山堡烏月莊(今 新北市 深坑區 旺耽 )人,祖籍福建,為 清治時期 林朝棟 所屬 棟軍 的主要將領,官階為 參將 (1892年胡傳檢閱時),主持棟字隘勇左營 [1] 。. 陳秋菊是台灣抗日史上的一位傳奇人物 ...

  8. 高雄市市長 為 中華民國 高雄市 的最高行政首長,綜理市政,由符合法定資格的市民普選產生,每四年選舉一次。 市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現任市長為 民主進步黨 籍的 陳其邁 。 以下列出歷任高雄市(合併後直轄市)市長,並溯及日治時期的 高雄市 (州轄市)役所之首長(高雄市市尹、高雄市市長)和戰後的 高雄市 (省轄市)市長、 高雄市 (合併前直轄市)市長。 歷任首長. 台灣日治時期. 高雄市市尹(1924年設市) 高雄市市長(1940年更名) 省轄市時期. 實施地方自治前. 實施地方自治後. 附註. ^ 原 臺中州 彰化郡 守。 ^ 原臺中州彰化郡守。 ^ 改任 花蓮港廳長 。 ^ 原 臺南州 北斗郡 守。 ^ 原 高雄州 屏東市 尹。 ^ 改任市長。 ^ 原市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