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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之陽台加建鋁窗與原主建物之外牆間隔成房間合併連貫使用已非屬陽台其違建在未拆除前原陽台部分仍應併入計算建築面積核課房屋稅。 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如您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局關心民眾權益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多相關資訊. Paytax線上繳稅輕鬆繳! 113-04-12. 手邊無稅單也能繳牌照稅! 113-04-12.

  2. 大樓管理委員會將外牆屋頂陽台出租收取租金收入應否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9437) 更新日期:110-04-2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8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物,除稅法另有免稅規定者外,均應 ...

  3. 建築物陽台屋簷及出入口雨遮突出牆心 2.0 公尺,或樓房雨遮、花臺突出超過 1.0 公尺者,自其外緣分別扣除 2.0 公尺或 1.0 公尺後,剩餘部分應計入建築面積 (工廠類建築物之陽台不適用)。 地下室、頂樓加蓋等,皆是課稅對象。 三、繳納期間: 每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31日止,由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發單課徵,逾期繳納每逾 3 日加徵本稅 1% 滯納金,最高以 10% 為限。 更多相關資訊. 房屋稅---問答實例. 113-04-30. 房屋稅案例. 113-04-30. 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113-04-30. 如何減輕您的房屋稅 (節稅介紹) 113-04-30.

  4. 首頁.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陽台是否要核課房屋稅? 更新日期:112-02-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民權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平臺及露臺直上方有遮蓋物者視為陽臺依建築技術規則陽臺超出規定部分應計入建築面積課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技術規則對於露臺及陽臺規定直上方無任何頂遮蓋物之平臺稱為露臺直上方有遮蓋物者稱為陽臺。 對於無遮蔽之平臺及露臺可免計入建築面積,亦不計入房屋稅課稅面積 。 另外,陽臺突出建築物水平斷面;依照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則以建築物每層陽臺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層主建築面積1/8為限;而合計未達8平方公尺者,得建築8平方公尺,可免計入建築面積,換言之,如果民眾家中陽臺超過上面規定,超過的部分就要計入課稅面積,核課房屋稅。

  5. 建築物陽台、屋簷及出入口雨遮突出心 2.0 公尺,或樓房雨遮、花臺突 出超過 1.0 公尺者,自其外緣分別扣除 2.0 公尺或 1.0 公尺後,剩餘部 分應計入建築面積。 地下室、頂樓加蓋等,皆是課稅對象。 三、繳納期間:

  6. 一、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 或偏低價. 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 ...

  7.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的簡陋棚架若沒有門窗或牆壁只是供遮陽防雨未作其他目的使用可免予課徵房屋稅。 但常見將頂樓棚架封閉變成室內空間,或是在一樓房屋前後搭建棚架做為車庫或曬衣等使用,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因此,屋頂搭建只是供遮陽防雨的簡陋棚架,未作其他目的使用者,因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了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不必課徵房屋稅。 至於搭建在房屋一樓的簡易棚架,因可供停車放置物品等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 但若符合下列情形達3項以上者,為簡陋房屋,可申請折減房屋稅:1.高度未達2.5公尺。 2.無天花板 (鋼骨造、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之房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