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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於純粹異質的結合( reine conglomerates ),亦即位於完全不同市場之事業的結合,運用傳統上的結合管制所有配備還是很難掌握,因為其效果是很矛盾的。 個案而言,自然仍有適用嚇阻理論( Abschreckungstheorie )的空間。 再者,如 Daimler Benz/MBB 一案中所顯示的,嚇阻理論藉此也能夠掌握大企業結合 ...

  2. 以新興創業者進入公開交易市場的第一站-櫃檯買賣中心的上 (興)櫃股票為例,資本額只要新台幣 (以下同)5000萬就可以上櫃,以每股10元來計,共發行500萬股,以累計給予單一員工能夠給予的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來計算的話,一家資本額5000 ...

  3. 我國結合管制之檢討與前瞻-以金融產業之結合為例 作者:顏雅倫(台大法研所碩士論文) 而美國立法並未直接對結合予以定義,其規定重點載於經由資產或股票取得後,再藉一定方法行控制之實結果,會有實質減少競爭者,為其最關切者,從而企業合併含意是結合結合者有財產所有與經營控制的關係 ...

  4. 我國結合管制之檢討與前瞻-以金融產業之結合為例. 除此之外,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則規定,保險業之資金,如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 主管機關並據此頒佈「保險業資金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審核要點」,依據該要點第二條之規定 ...

  5. 我國結合管制之檢討與前瞻-以金融產業之結合為例.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證券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證券業務。. 而依據銀行法的規定,銀行得兼營證券業務,銀行法第三條有關銀行經營業務之範圍的第十五條 ...

  6. 劉承愚 1996/5 實用稅務257期 14 購併行動下的全面體檢 劉承愚 1996/4 管理雜誌262期 13 由高等法院判決一則看公司負責人的責任 劉承愚 1996/4/16 經濟日報經營知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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