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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娛樂稅---課徵範圍. 更新日期:112-04-19. 一、電影。. 二、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包括雜耍、溜冰、相聲、大鼓、彈詞、口技及各項特技等具有娛樂性之表演 )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三、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

  2. 娛樂稅代徵人不可不知. 更新日期:112-04-10. 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要課徵娛樂稅,並以出價娛樂之人為納稅義務人,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辦理娛樂活動的人負責代徵。. 符合條件. 如果您辦的活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3. 1. 凡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發售門票或收取代價者,不論舉辦場所,其營業人或演出人應於舉辦前向公演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門票驗印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2. 如連續演出若干日,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以每演出 5 日為一期,按期核算代徵稅款填發繳款書(或納稅保證金)送達代徵人繳納,演出結束後 5 日內代徵人應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繳銷剩餘票券、辦理結案手續。 新北市、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臺東縣、嘉義市、澎湖縣及高雄市之營業人或演出人,得於演出結束10日內辦理;臺北市得於演出結束20日內辦理。 (二) 無價臨時公演. 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公演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報備。

  4. 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查定課徵者,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按月填發繳款書,於次月10日前繳納。 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應每 5 天核算代徵稅款 1 次,並填發繳款書,於送達後10日內繳納。 七、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收取費用,未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徵免手續,有何處罰? 答: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收取費用,未辦理登記及徵免手續者, 應處以新臺幣 1 千 5 百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其係機關、團體、公營機構或學校,通知主管機關依法懲處負責人。

  5.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6. 一、利用娛樂設施等推銷貨品免徵娛樂稅 營利事業提供娛樂場所或娛樂活動,如未發售票券亦未收取其他費用,僅係招攬顧客推銷貨品者,其推銷貨品所取得之營業收入,免徵收娛樂稅。 二、選美活動非課徵娛樂稅範圍免徵娛樂稅 舉辦選美活動,尚非娛樂稅法第 2 條規定課徵娛樂稅範圍,免徵 ...

  7. 線上櫃檯. 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 地方稅查繳稅服務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地方稅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繳納證明. 所得財產清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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