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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18日 · 今年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違反規定可罰新台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核定自11月30日起實施。 至於微電車須投保的強制險費率,根據金管會公告的草案,1年期539元,2年期929元,3年期1300元,4年期1652元,5年期1990元。 張舜清說,30日起民眾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450元(號牌300元、行照150元)。 使用中的微電車可於2年內完成領牌。

  2. 2022年11月24日 · 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掛牌納管30日上路規費新台幣450元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可在2年內完成領牌公路總局將與多個單位合作提供到點服務為了要鼓勵45萬輛舊車提早掛牌公路總局今天表示30日起至明年12月底45萬輛電動自行車可免收牌照規費300元及行車執照規費150元總計共450元。 公路總局說,今年1至8月電動自行車事故約有5800件,比去年同期約4900件多,造成33人死亡。 公路總局強調,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在時速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因屬於慢車,之前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原因,有必要加強管理。 (編輯:陳清芳)1111124. #公路總局. #電動自行車. #掛牌.

  3. 2023年12月1日 · 電動自行車掛牌免規費年底到期 公路局籲把握時間. 2023/12/1 12:12.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交通部公路局去年11月30日起除規定新出廠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使用中的2年內完成掛牌今年底前還享有免規費優惠公路局今天提醒約10萬輛車主把握時間公路局副局長張舜清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也稱微電車掛牌進度舜清指出,去年新規定上路至今,新電動自行車領牌數有1萬7238輛,使用中的已有10萬1725輛完成掛牌登記,約還有10萬輛尚未掛牌。 張舜清說,10萬輛尚未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中,約有2萬輛因曾改裝,須重新再改回原規格後才能掛牌,另有8萬輛仍在觀望,在掛牌緩衝期到期時,再決定掛牌或不再使用。

  4. 2022年11月29日 ·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9日電明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及納保強制車險金管會今天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須一次投保3年保費新台幣1358元舊車依已使用年期不同保險期間為至少1或2年不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自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可行駛道路若未領用牌照行駛公路監理機關可處車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法規並給予現有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調整過渡期,針對今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在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逾期未領用者,則依道交條例處罰。

  5. 2021年4月29日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電動自行車條文現行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已明定電動自行車相關定義但未有掛牌及強制投保等規範由於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名詞相近交通部建議將電動自行車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便區分兩者不同交通部解釋電動輔助自行車有腳踏車踏板微型電動二輪車則沒有腳踏板。 朝野立委在審查時達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初步共識。 條文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形式審驗合格,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使得行駛道路;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6. 2021年10月5日 · 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未依規定投保公路監理機關將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由於上述內容已在立法院審查完畢因此金管會配合修正相關條文明定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全台汽車投保強制車險有效件數共829萬件機車為1201萬件電動自行車約有逾50萬輛。 目前普通輕型機車投保強制車險年保費約為新台幣424元。 蔡火炎說,目前初步規劃,電動自行車強制車險將是3到5年以上長年期保單,仍在請保發中心評估釐定保費費率中,預計今年底前可以出爐。 金管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共有4項要點。

  7. 2022年11月29日 · 微型電動二輪車30日起納管上路車輛公會今天舉行觀點分享會車輛公會副秘書長吳智魁表示因應電動自行車發展及各界對電動自行車應有加強管理必要共識自105年起陸續討論電動自行車納牌管理事宜111年4月19日立院三讀通行政院於111年11月11日公告實施日期為11月30日吳智魁表示過去曾建議將微型電動二輪車併入電動機車但考量稅率騎乘無須駕照等因素最後仍分離規管。 過去也曾建議政府可調高最高限速至35公里,但考量市區交通,以及騎車需求,最後拍板定案仍為25公里。 且車重不含電池要小於或等於40kg,或車重含電池在60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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