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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申請書. 補充說明: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檢測後,繕具申請書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 後,至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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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申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後,是否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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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電子發票平台上取下一期的字軌號?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 准後,至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電子發票專區. 電子發票1、2、3全民一起來! 節能減紙又環保,自動對獎與轉帳,智慧生活e起來. 第1:消費時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 第2:除非必要才跟店家索取交易明細。 第3:無載具消費才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 更新日期:2024-03-08.
營業人申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後,無論是否使用,皆須申報。特種發票及營業人與政府機關交易使用電子發票者於整合服務平台取得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依據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電子發票專用字軌( 丁種字軌)申請方式. 申請書審核通過,請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接續操作.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申請書審核通過,營業人須至「電子發票整合. 服務平台」,操作後續步驟( 如配號/ 取號)。 4. 詳細操作請洽詢0800-521-988.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