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申請 相關
廣告具備ERP及加值中心雙重資格,可原系統使用,獨立發票系統提供列印(支援手機/mac)及上傳電子發票. 適用各行業,可列印電子發票及自動上傳,POS、加盟、連鎖門市及原系統串接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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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發票. 中華民國95年7至8月份二聯式統一發票簿,以手寫開立統一發票. 中華民國101年5至6月份三聯式統一發票簿,以手寫開立統一發票. 中華民國統一發票憑證種類除了三聯式發票與二聯式統一發票,1980年代, 中華民國財政部 還新增專供 機器 列印 的「收銀機統一發票」與「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1990年代之後,因為台灣 便利商店 漸行普遍,統一發票的開立漸漸以收銀機統一發票為主。 另外,隨著 電子商務 的普遍,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也日漸增多。 以尺寸來說,現今最普遍的收銀機統一發票為4.4 公分 寬,約19公分長(因為由紙捲裁切,長度會略有不同)的薄紙片。
電子帳務 (Electronic billing),指的是 公司 以 電子 的方式將 發票 、 收據 或 帳單 等帳務資訊傳送給 客戶 。 其方式包括 電子郵件 、 簡訊 或是 全球資訊網 等。 運作方式 [ 編輯] 現今一些公司,如 電信公司 、 信用卡 公司等,允許甚至鼓勵客戶申請將原本列印在紙張的帳單等改以電子郵件發送。 除了電子發送帳單外,亦設立網站供客戶輸入帳號及密碼後可查閱一定期限內的帳單,甚至可直接在該網站上繳費。 進行電子商務的公司,則不再寄送紙張的收據或發票,改以電子發票代替,但仍接受客戶要求寄發紙本的收據或發票。 優缺點 [ 編輯] 電子帳務最大的好處在於可節省紙張的使用,免除郵寄費用而降低成本。
中華民國財政部在2012年3月1日推出了「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 [15],消費者只要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並且自行列印手機條碼,消費者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愛心碼。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英語: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簡稱 ETC )是 中華民國國道 目前在 臺灣 唯一實施的 電子道路收費系統 ,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以 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 (BOT模式)委託 遠通電收 建置與維護。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 公路收費站 ),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 多車道自由流 (英語:Open road tolling) 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 交流道 間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 國道1號 (含 汐五高架 及 五楊高架 )、 國道3號 、 國道3號甲線 、 國道5號 。 歷史 [ 編輯] 第一代系統.
電子帳務 (Electronic billing),指的是 公司 以 電子 的方式將 發票 、 收據 或 帳單 等帳務資訊傳送給 客戶 。 其方式包括 電子郵件 、 簡訊 或是 全球資訊網 等。 運作方式. 現今一些公司,如 電信公司 、 信用卡 公司等,允許甚至鼓勵客戶申請將原本列印在紙張的帳單等改以電子郵件發送。 除了電子發送帳單外,亦設立網站供客戶輸入帳號及密碼後可查閱一定期限內的帳單,甚至可直接在該網站上繳費。 進行電子商務的公司,則不再寄送紙張的收據或發票,改以電子發票代替,但仍接受客戶要求寄發紙本的收據或發票。 優缺點. 電子帳務最大的好處在於可節省紙張的使用,免除郵寄費用而降低成本。
最初,電子商務意味著利用電子化的手段,將商業買賣活動簡化,通常使用的技術包括電子資料交換(EDI)和電子貨幣轉帳,這些技術均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應用。典型的應用是將採購訂單和發票之類的商業文件透過電子資料的方式傳送出去。
發票 ,是指 經濟 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 產品 或 服務 的名稱、 品質 、協議 價格 。 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 會計 賬務的重要憑證。 發票也通常稱為 付款單 。 在 中國大陸 ,付款單、收款 收據 在民間有時也被統稱為發票。 當局的 會計制度 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 稅務發票 。 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 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 。 稅務發票 中也分別有普通發票及專用發票兩種,除紙質發票外還有電子發票,二者效力相同。 為 內部審計 及 核數 ,每一張發票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複或跳號。 參見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