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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5月28日 · 台灣一位知名勞動法學者大膽的說:「勞動派遣人力運用是避免不了的世界趨勢,國際上沒有一個國家禁止企業運用派遣勞工。 」[1]我想這樣的話未免太武斷,也許全面禁止有其困難,但接下來要介紹的這幾個國家,他們至少已經禁止相當部分的派遣,甚至正努力通往全面禁止的途中! 【墨西哥】限專門性、不得與要派公司之勞工有同一或類似的工作: 依照OECD在2008年公布的調查報告[2],只有墨西哥全面禁止派遣勞工,但是在2012年解禁。 不過仍保有很嚴格的限制,必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才能使用派遣: (1)要派公司之全部或大部分業務不得外包(雙重派遣)。 (2)必須職務上具有専門性始有使用派遣的正當性。 (3)派遣不得與要派公司之勞工有同一或類似的工作。

  2. 2015年7月20日 · 當勞動派遣不再限定「一時性」或「專門性」的時候… 張鑫隆 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上個月日本眾議院為審議《勞動者派遣法》發生肢體衝突的新聞躍上台灣媒體版面,隨後不久修正案在眾議院過關1,目前已進入參議院審議,預料將在這個會期通過。

  3. 2015年2月6日 ·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應注意的是,勞工就算同意加班,也只是公司間的民事上約定,不表示雇主可以給予加班費來排除上述的同意程序,若雇主未遵守同意程序的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

  4.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通訊》由2013年5月開始發刊,未來將每月一刊,我們會固定在通訊中設置【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專欄,針對各種常見勞動權益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讓會員們更了解切身相關的法律權益。. 在往後的「勞動之友通訊」中還會陸續討論其他與加班 ...

  5. 2012年3月30日 · 沃爾夫岡 • 邵柏克( Wolfgang Schaumberg )於 1970 年至 2000 年任職於德國歐寶汽車 (Opel) 波鴻廠,任倉儲工人,工作期間亦擔任歐寶汽車波鴻廠的員工代表會之員工代表長達 25 年之久,同時也是德國金屬工會的會員,在此期間,邵柏克為了維護工人權益,並反對工會官僚作風與妥協主義,與其他工人在 ...

  6. 2013年9月22日 · 【理由】 雇主要求勞工加班時,原則上應取得勞工同意,並依照《勞基法》第32條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方能要求勞工加班。 而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可依據第42條拒絕加班。 ※可參考勞動視野工作室網站或「勞動之友通訊第4期」──常見「加班&加班費」勞動權益問題(3)「Q7:什麼時候我有加班的義務? 」、「Q8:勞工不願意加班,可以拒絕嗎? 如果雇主違反的勞工意願,威脅說:「不加班就解雇你! 」或「你不加班就離職! 」這時候雇主以將來要解雇之加害事實,使勞工因而心生畏懼,影響其加班與否的意思決定自由,這樣的行為屬廣義的脅迫手段。

  7. 2014年11月3日 · 勞工提問: 我過去在善心醫院工作,因為和善心醫院有最低服務年限款違約金的爭議,最近我已經提出民事訴訟,但是法院先安排調解程序,上週去調解時,前雇主(善心醫院)表示沒有協商餘地,而調解中若有不利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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