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 3% 或 30 萬取其低當作成本,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 3% 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 30 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將變得更多。 舉例假設購買 1000 萬元的預售案,已經支付給建商 100 萬元的款項,換約轉手獲利 100 萬元,若不提供費用證明,以前可以有 30 萬做為費用扣除,現在只能扣除 200 萬的 3% ,只剩下 6 萬塊可以扣除,在 45% 的房地合一稅率下,原本要繳 31.5 萬元的房地合一稅,現在則要繳 42.3 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6月26日 · 國稅局舉例假設甲君2022年2月5日與A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房地總價款1,000萬元甲君依約支付簽約款200萬元並於2023年3月9日與受讓人乙君簽訂讓與預售屋權利買賣契約書約定乙君應支付甲君300萬元並由乙君支付餘款800萬元給A建設

  3. 重點整理: 舉例來說A君110年12月購買預售屋案總價1,000萬元111年4月以1,030萬元轉讓換約轉手獲利30萬元已支付給建商150萬元款項若未提出費用證明下預售屋交易課稅計算方式收入180萬元 (已支付價金150萬元+利潤30萬元) 成本:150萬元, 費用:180萬元x3%=54,000元 (未提示證明文件時) *若採已提示證明文件,依憑證核認,可二擇一從高認定. 應納稅額計算: (180萬 - 150萬 - 5.4萬)x45%=110,700元. 重點提醒: 預售屋收入認定,依國稅局說明,出售人簽訂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成交價額,在出售時尚未支付全部價款,因此申報個人房屋土地所得稅時,成交價額以實際收取價金部分當作收入。 成本以實際支付部分為主。

  4. 2021年12月6日 · 預售屋換約透過仲介交易也要記得報稅. 預售屋的換約通常都是由原買家新買家與建商之間來做交易但是如果有透過仲介來做交易也記得要憑發票金額來報稅扣除而如果沒有透過仲介公司交易或是仲介費用未達售價 3%(或未超過 30 萬元),仍可主張扣除售價 3% 計算費用,最高 30 萬元為上限不需舉證的費用預售屋換約有獲利別忘記報稅. Credit: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今年的修法,就是針對預售屋而來,過去預售屋換約這個大漏洞,成了有心人士的炒作空間,所以政府也希望透過這樣的修法來抑止這樣的問題。 如果你有預售屋換約的買賣,千萬要記得報稅,以免成為政府眼中的「大肥羊」,畢竟最高可以課徵到 45% 的房地合一稅,算起來是一筆很大的損失。 延伸閱讀. 預售屋換約貸款成數要注意!

  5. 2022年3月29日 · 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 3% 30 萬取其低當作成本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 3% 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 30 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將變得更多。

    • 2022年5月報稅要申報課稅
    • 預售屋換約轉售非自願性因素 財政部有明定
    • 預售屋換約轉售買賣方相關費用
    • 近期房地合一稅費用認定

    2021年6月30日以前有預售屋換約買賣交易嗎?這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採售價減除「取得價格+成本」後,併入2022年5月要申報的綜所稅喔!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實施,此後的預售屋換約交易,則屬於房地合一稅 2.0 範圍,必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後 30 日內申報課稅。 2022年報稅要注意,對於去年預售屋的所得稅申報,分成兩種模式,2021年6月30日之前,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合併在綜所稅報繳;2021年7月1日(含)以後,預售屋換約轉售交易需報繳房地合一稅 2.0,採分離課稅制,稅率依持有期間訂定,持有期間未超過五年將被課徵35% 或 45% 重稅,過去認定的總價 5% 可認列之費用,在2022年或 30 萬可列為的費用,視為免稅額的利潤,將大大縮水。

    依照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性因素交易而持有期間在 5 年以下之房地等,適用稅率為 20%;另外,若符合相關自住房屋、土地規定,房地合一稅2.0 交易所得減除土地漲價總額後,交易所得有 400 萬元免稅額,超過 400 萬元部分可適用優惠稅率 10%。 上述提到的「非自願性」,財政部也有明定,個人在下列7種情況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1.因調職或符合法規所定非自願離職情事。 2.遭他人越界建屋。 3.依法遭強制執行。 4.因重大疾病或意外需支付醫藥費。 5.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家暴相對人。 6.未經同意遭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 7.無力清償繼承房地所擔保之金融機構抵押貸款。

    為避免利用不同型態避稅,房地合一稅 2.0 將交易預售屋納入課稅,屬於不動產相關內容的時間點如下: 1. 105年1月1日取得房地 2. 105年1月1日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 3. 105年1月1日取得預售屋及其座落基地 以上不動產除依照不同持有時間課稅,並且分為境內與境外。一般說來,預售屋換約轉售相關費用,買方與賣方負擔的內容不同,可參考下表: 換個角度想,房地合一稅 2.0 最主要適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且其出售日期在110年7月1日以後。未來在進行預售屋還在施工期間的換約轉售,除非自願因素外,都將被課以35%~45% 重稅,而且過去不需提出費用支出憑證,現在起,除了要注意持有期間留意相關稅率,還要妥善保管保存房屋買賣的相關支出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特別是近期有房仲業者指出,國稅局針對預售屋換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 3% 或以 30 萬為上限當作費用,只認定已經支付款項加上獲利的 3% 作為成本,對於仲介費用不到 30 萬,或自售的個案,免稅額的空間減少,申報課稅變得更多,有預售屋換約需求的民眾,必須再更審慎地計算相關費用。 加入我們的臉書粉絲團、社團與Line 社群,獲取各種購屋必備知識! 更多房地合一稅、預售屋換約相關》 1. 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稅規定更嚴格,房地合一稅試算範例 2. 預售禁止換約轉手潮湧現,雙北以外壓力大 3. 預售屋換約記得要報稅,獲利申報房地合一稅計算

  6. 2023年7月24日 · 個人出售預售屋請注意交易時點的報稅規定避免被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促使房地交易正常化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財政部111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下稱111年5月26日令規定個人於110年7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含紅單),應於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下稱房地合一稅);但個人如果在110年6月30日以前出售有獲利則必須於出售年度綜合所得稅中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有漏報請儘快自動補報補繳以免被罰

  7. 2022年4月6日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標準為依照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主計總處去年公布2020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萬元財政部配合調整基本生活費1萬元至19萬2000元創歷年最大調幅並於今年報稅適用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當家戶中所有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合計數申報戶人數乘以19.2萬元」,高於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儲蓄投資幼兒學前教育學費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特別扣除額加總金額計稅時差額就可自綜合所得總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