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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型化契約範本. line分享 X分享 列印本頁.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日期:112-06-19.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中華民國85年2月16日 內政部台 (85)內地字第8573654號函頒行. 中華民國85年8月12日 內政部台 (85)內地字第8580531號函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89年3月27日 內政部台 (89)內中地字第8979013號函公告修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66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0年9月3日 內政部台 (90)內中地字第9083628號公告修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0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8年8月4日 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5130號公告修正第2條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65次委員會議通過)

  2.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壹、應記載事項 契約審閱權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一) 土地坐落: __縣(市)__鄉(鎮、市、區)__段__小段__地號等__筆土地,面積共計__平方公尺(__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_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_區__用地)。 (二) 房屋坐落:

  3. 本部目前印製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住宅包租契約書範本」、「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九種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宣導摺頁,若有需求者,...

  4. 為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之權益促進預售屋買賣資訊公開透明內政部已於昨 (2)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今 (108)年11月1日施行未來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建商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緩。 契約六大修正重點. 內政部表示這次契約修正重點包括107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 二、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 (石)。 三、明訂水、電、瓦斯管線相關費用之負擔方式。 四、增列結構保固項目。 五、明確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及其面積計算方式。 六、修正履約擔保機制相關用語及擔保公司資格等。 落實屋簷、雨遮不登記 附屬建物項目以陽台為限.

  5. 本部目前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7種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1種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並訂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住宅包租契約書範本」、「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9種契約書範本...

  6.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 政 部 編 中華民國100年 月.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契約審閱期.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年_月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一)土地坐落: _ 縣(市)_ 鄉(鎮、市、區)_段_小段_地號等_筆土地,面積共計_ 平方公尺(_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區_用地)。

  7. 112年度第1次不動產交易安全_「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法制與查核實務」 (7.00MB).pdf 1120619內政部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8. 首頁. 主題服務. 法規及訴願. 法案預告及動態. 法規命令發布. _ 關閉. 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0點第24點之1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規定. 法規命令發布 (法規公發布)日:112-06-19. 壹、修正目的. 為落實居住正義政策,健全不動產交易秩序,防杜炒作及保障自住需求者購屋權益,總統於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增訂第47條之4第1項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 另部分業者於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約定消費者應無條件同意業者蒐集、使用其個人資料,損及消費者權益,爰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貳、修正意旨及效益.

  9. 另部分業者於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約定消費者應無條件同意業者蒐集使用其個人資料,損及消費者權益,爰擬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應記載事項 ( 一) 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之限制條件。 (修正規定第二十點) ( 二) 增訂賣方對買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規範。 (修正規定第二十四點之一) 二、不得記載事項 配合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修正約定利率之上限。 (修正規定第五點)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二十點、第二十四點之一、貳第五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10.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契約審閱期 本定型化契約及其附件之審閱期間__(不得少於五日)。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 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 款仍構成契約內容。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 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一土地坐落: _縣市 _鄉鎮、市、區 _段_小段_地號等_筆土地, 面積共計_平方公尺_坪 ,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區或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區_用地 。 二房屋坐落: 同前述基地內 (_ )編號第_棟第_樓第_戶共計_戶,為 主管建築機關核准 _年_月_日第_號建造執照 建造執照 暨核准之該戶房屋平面圖影本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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