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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但這樣的修法,很明顯地把個資法刑事責任擴張 大,只要違反個資法的規定,不管有沒有意圖營利,都會受到刑事處罰。104年,立法院再次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成為現行法:「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足生 ...

  2. 其次,上官大夫要偷看「憲令」,想搶來一看究竟,竟被屈原當面拒絕,上官心情自然不悅,更何況他想與屈原爭寵,屈原難道一無所悉?對朝廷周遭環境竟然如此無感?對楚王交付他重大任務,屈原竟然大意,事不保密,被人撞見,還差點被人奪去,警覺性實在低。

  3. 詐騙百百種哪種騙最多刑事警察局統計去(105)年詐騙案件發生情形發現民眾最常遭受詐騙手法依序為:「假冒親友名義、 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及假網拍」。

  4. 個人資料保護法區分公務及非公務機關,為不同程度的規範,但兩者都被要求採行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防止保有的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公務機關更進一步被要求以「專人」辦理。 關於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施行細則指出是指:技術上及組織上之措施,並條列出11種可以包括的可能事項,比如內部管理程序、資料稽核程序等。 2.事故通知. 當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規定,比如沒有採行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這裡所講的適當方式,細則第22條規定,只要是「足以使當事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都可以,而通知的內容應該包括:被侵害的事實、已採取的措施。

  5. 軟體公司最近提出一份報告,顯示數據外洩事件一年比一年,且洩露民眾個資最的十大企業裡,臉書排名第一。 軟體公司Intact在官方部落格上公布一份報告,顯示自2004年至2020年起,以2010年為分界,後十年發生的個資外洩事件數量遠比前十年要多得多,尤以2011、2013和2019年最為嚴重。

  6. 鄭市長陪同總統蔡英文今日 (11)日上午視察「觀音區樹林里蓮花滯洪池」,桃園市長鄭文燦全程陪同,並實際了解蓮花滯洪池在豪大雨來臨前實際操作情形。. 蔡總統表示,目前中央已經開設二級應變中心,面對梅雨鋒面,大家要共同做好防汛工作,防災工作結合 ...

  7. 聯絡人:王瀚逸. 聯絡人電話:03-3033609. 資料提供單位:水務局. 桃園市長鄭文燦預定於109年2月6日上午前往機場捷運A7站開發區,主持「桃園機場捷運A7站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上樑典禮活動。. 鄭市長上任後積極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的建設,桃園市全市規劃1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