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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分享. (Handbook for Risk Management and Crisis Handling of the Executive Yuan and affiliated agencies) 為引導各機關進行風險管理工具之實務性操作,依據行政院於109年9月11日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 (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第4點之授權規定,本會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訂「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以下簡稱本作業手冊),於109年9月28日函頒,並配合本作業原則之施行日,亦自110年1月1日生效,同時原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98年3月23日訂定之「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停止適用。
本手冊具承上啟下之功能,以期提供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風險管 理與危機處理正確觀念、統一溝通語言及整合性架構與實務運用,有 效建立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能量,順利推動並落實風險管理與危機處 理,全力達成機關目標並提升施政績效與民眾滿意度。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0-05-11. 更新日期. 110-05-12. 檢核日期. 113-03-18. 點閱人氣. 217. 相關檔案.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pdf.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行政機關風險管理(含內部控制)整合新制」之相關規範已減少至1原則1手冊,表報作業精簡為1表1圖(風險評估及處理彙總表、風險圖像);並為建構及補強各機關自主風險管理知能,本會每年辦理研習訓練,亦已製作「行政機關風險管理」數位課程於110年10月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 行政院109 年9 月11 日院授發管字第1091401449號函訂定. 一、 為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公立學校(以下統稱各機關)將風險管理融入日常作業及決策運作,考量可能影響施政目標達成之風險,訂定機關之施政目標及策略,並透過辨識及評估風險,採取內部控制或其他處理機制,以合理確保達成施政目標;並於危機事件發生時,採取危機處理,降低對機關損害之影響程度,特訂定本原則。 二、 本原則所稱風險管理,指為有效管理可能發生事件並降低其不利影響所執行之步驟及過程;其包含內部控制之建立及執行,透過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及監督作業,事先整合機關內部各種控管及評核措施,降低各機關施政目標無法達成之內部風險。
四、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應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以下簡稱作業手冊),引導各機關進行實務性操作。 五、各機關得設立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指派副首長以上人員擔任召集人,並指派各機關內部單位主管擔任委員;專案小組之幕僚工作由各機關研考單位辦理,負責機關各項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之教育訓練及相關事項。 六、各機關首長對推動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應負最終責任。 七、風險管理包括下列步驟之持續循環過程,以各機關整體之觀點,由機關全體人員共同參與,並掌握可能影響機關施政目標無法達成之內、外部風險,以採取相關管控及回應作為: (一)建立背景資料。 (二)辨識風險。 (三)評估風險。 (四)處理風險。
為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構)、公立學校將風險管理融入日常作業及決策運作,考量可能影響施政目標達成之風險,訂定機關之施政目標及策略,並透過辨識及評估風險,採取內部控制或其他處理機制,以合理確保達成施政目標;並於危機事件發生時,採取危機處理,降低對機關損害之影響程度,爰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其要點如下: 一、立法目的及核心價值。 ( 第一點) 二、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之關聯性及目標。 ( 第二點及第三點) 三、授權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本原則之作業手冊。 (第四點) 四、各機關得設立專案小組及其組成與任務;各機關首長應負最終責任。 (第五點及第六點) 五、風險管理步驟及其作法。 (第七點至第十三點) 六、風險管理作業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