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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下載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2-1 條. 為加強全國食品安全事務之協調、監督、推動及查緝,行政院應設食品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召集相關部會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組成,職司跨部會協調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及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衛生之預警及稽核制度,至少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一、食品從業人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二)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接受適當之教育訓練,使其執行能力符合生產、衛生及品質管理之要求;在職從業人員,應定期接受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管理之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三)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其罹患或感染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四)食品從業人員於食品作業場所內工作時,應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 鞋),以防頭髮、頭屑及夾雜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 工作中與食.
2023年7月31日 · 依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規定 (第5條之附表2第1點第1款及第3款),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才可以聘僱。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多久必須檢驗一次? 需檢驗人員.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 依照衛服部規定,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除 一般勞工檢查 項目 (如下)外: 還需要增加以下健康檢查項目: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多久必須檢驗一次? 除聘僱時需要先檢查外,雇主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每年至少1次。 需檢驗人員. 食品業包含食品工廠、餐飲、團膳)不論內場、外場人員,凡是會與食品接觸者,都要主動辦理食品從業人員體檢。 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其罹患或感染上述疾病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且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民國 103 年 11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附檔:. 附表一: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PDF. 附表二:食品業者良好衛生管理基準.PDF. 附表三:食品製造業者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基準.PDF. 附表四:低酸性及酸化罐頭 ...
Q11: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為何? A11: 本準則第5條附表二第1點第1款及第3 款規定,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 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且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 健康檢查至少一次;其健康檢查項目包括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為何使用「 準則」 兩字? ...................... 1. Q5:「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與.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 內容之差異為何? ........... 2. Q6: 違反.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之罰則? ............................................................. 2. Q7: 食品業者之用水應符合何項規定? ........................................................................ 2. Q8: 何謂飲用水水質標準?
依行政院衛生署89年即公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明定食品業者從業人員在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或傷寒等疾病之傳染或帶菌期間,或有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新進從業人員應先經衛生醫療機構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 僱用後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乙次。 衛生機關將持續針對便利商店調理即食食品之人員進行查核,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回上一頁.
Facebook. Twitter. LINE. 我是食品業者,請問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需要包含哪些項目呢?多久要做1次呢? 一、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5條之附表2第1點第1款及第3款規定: (一)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且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二)健康檢查項目包括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 (三)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其罹患或感染上述疾病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且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小節. 餐飲業防疫教育.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擷取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擷取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 餐飲從業人員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 症狀,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擷取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並加強防疫教育訓練。 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 口罩應罩住口鼻. 配戴口罩. 勤洗手. 手部消毒. 擷取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 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清潔消毒的呢? 常接觸到的地方. 扶手. 廁所. 餐桌、椅. 門把.
一、適用對象:食品從業人員 二、檢查項目 食品從業檢查項目 (1)含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辨色力、聽力、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 傷、醫師理學 (2)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3)A型肝炎檢查(IgM) (4)傷寒檢查(糞便) 三、檢查前注意事項: (一)採現場掛號。 (二)請攜帶身分證件或駕照正本、照片(依公司需求) (三)體檢時間(若遇例假日或颱風天,請來電洽詢)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 ~ 11:30 下午14:00 ~ 17:00 (四)不須空腹 (五)報到地點:批價櫃檯(掛號) (六)體檢地點:A 區健檢中心 (七)諮詢電話:04-25271180 轉2612 四、檢查費用: 依上述檢驗項目約 790 元,若有新增檢驗項目費用另計(實際金額以批價金 額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