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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的。 这部法律共6章、66条,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1]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颁布时间. 2020年6月30日. 发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目录. 1 立法过程. 2 法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法律共6章、66条,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 本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保持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 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概述图册(1张) 参考资料.

  3. 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 收藏. 0.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 吧! 2020年7月6日香港特区政府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6日刊宪公布于2020年7月7日生效。 [1] 行政长官在首次召开的国安委会议上会同国安委行使《国安法》第43条所授予的权力,为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等执法机构制定使用第43条所规定措施的相关实施细则。 [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 2020年7月7日. 目录. 1 细则简介. 2 修订信息. 3 细则全文. 弁言.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附表 5. 附表 6.

  4. 中文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发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目录. 1 草案背景. 2 草案说明. 3 决定内容. 草案背景. 播报. 编辑. 2020年5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 [3] 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其中一项议程: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1]

  5. 香港國安法制定實施以來香港社會各界迫切需要認識了解這部法律的來龍去脈主要內容如何實施以及對他們正常工作生活以及未來所可能產生的影響本書即為針對前述問題而寫的一本系統全面簡明易懂的普及讀物全書分八章內容包括國家安全的概念與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國安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立法依據過程和性質定位香港國安法確立的原則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和機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機構設置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責任案件管轄及辦案程序香港居民的權利與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讀本,不僅可以幫助香港社會各界認識理解《香港國安法》的核心要點和微言大義,澄清一些不正確、不全面的認識,也為學界了解這部法律提供了一些學術線索和啟發。

  6.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 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 中央人民政府 的监督和问责。 [1]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2] 中文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成立时间. 2020年. 委员会主席. 李家超 [7] 秘书长. 区志光 [5] 目录. 1 发展历程. 2 机构成员. 3 机构职责. 4 现任领导. 5 历次会议. 发展历程. 播报. 编辑.

  7. 解释全文. 播报. 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 (2022年12月30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 国务院 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国务院的议案是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有关报告提出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含义和适用作如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