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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國安法是什麼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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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後新增 [7] 。

  3. 2020年7月2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國安法 [2] 、 港區國安法 [3] 或 港版國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 ,於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 [5] ,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 公佈實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國立法工作計劃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栗戰書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員長會議 審議通過後新增 [7] 。

  4. 2020年7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简称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国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里要“加快制订”的立法项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后新增 [7] 。

  5. 2020年7月1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後新增 [7] 。

    • 沿革
    • 規章制度
    • 駐署紀檢監察組
    • 參見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規定,「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2020年6月1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一審)。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說明》指,「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

    與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八條,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 此外,駐港國安公署人員依法接受國家監察機關的監督,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

    與其他機構的關係

    《港區國安法》五十二條規定,本署需與香港中聯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和解放軍駐港部隊加強工作聯繫和工作協同。第五十三條規定,本署應當與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第五十四條指,本署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會同特區政府加強在港外國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和新聞機構的管理和服務。 《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和第十八條規定,在任命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和律政司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人前,特區行政長官必須書面徵求本署的意見。

    偵查與管轄權

    《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經本署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對本法中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1. 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 2. 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 3. 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五十六條,本署負責對第五十五條所列相關案件的立案偵查。 《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署簽發的法律文書在特區範圍內具有法律效力。第六十條規定,本署及成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特區政府管轄,執行職務的人員及車輛不受特區政府執法機關的搜查、扣押。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駐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紀檢監察組,簡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香港國安公署紀檢監察組,是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設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派駐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機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政治安全保衛局(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香港特區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爭議
  6. 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录. 序言.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參見. 參考資料. 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本列表列出以港區國安法 》 或部分 相關香港法例 拘捕和刑事起訴的案件。 「相關法例」主要指《 刑事罪行條例 (英语:Crimes Ordinance) 》第I部和第II部中牽涉「叛逆」(Treason)、「煽惑」(Incitement)、「 煽動意圖 」(Seditious Intention)等罪行。 這些法例源自 英屬香港 時期,自 六七暴動 後未被英國殖民地政府和 香港特區政府 引用,直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才重新用作檢控。 而《公安條例》、《 官方機密條例 》和《 社團條例 》也被視為與國安相關。

  7.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國家安全從不是香港自治範圍中央有權為香港立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認為立法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環境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香港的本土恐怖主義正滋生不排除提升恐襲威脅的級別又指過去一年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