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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2日 · 由於港版國安法第29條當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凡涉及與外國或境外機構串謀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者即屬犯罪」。 有媒體提問,「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是否會被認定所謂的「境外勢力勾結」,違反《港區國安法》,進而影響兩岸關係? 陳明通說,1994年他在台大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從「陳儀治台看中共 一國兩制 」,那篇論文做了很簡單的結論,自由民主與專制極權是對立與矛盾。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解釋港版國安法適用全世界的人。 (記者李宗翰攝)Photo: RFA. 陳明通:「一個專制極權政府要支撐自由民主社會,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本質上也矛盾,當年論文就預見到今日結果,實在不願意看到這個。 2154尤其我今天在這個位子,希望兩岸有更好互動,共存共榮,因此心裏非常有所感。

  2. 2020年7月2日 · 默認. 香港大律師公會7月1日發表聲明 香港國安法 內容及立法方式表示嚴重關切並批評 國安法 條文與《 基本法 》不一致,有損香港的高度自治。 據香港《明報》引述大律師公會表示,全國人大立法前,市民沒看過條文,現在法律生效,條文連英文版也欠缺,這與香港目前推行的雙語法律制度相悖。 但國安法第62條提及,本地法律若與國安法不一致時,國安法有凌駕性。 另外,香港國安法中有關駐港國安公署有權在港執法,中央亦保留管轄權的規定,導致疑犯有可能被送到大陸審訊,這有別於香港現行的移交逃犯安排。 聲明指出,一旦疑犯送往大陸,能否獲公平審訊及足夠的法律保障令人擔憂。 香港大律師公會還針對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律政司有權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審訊等做法表達不滿。

  3. 2024年3月8日 · 香港 基本法 23條. 港府在周五 (3月8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公佈建議23條各項罪行定義細節和罰則等。 與23條有關的20條罪行,刑期最重的是涉及叛亂、煽惑中國武裝力量叛變或勾結外力破壞基建等,建議可判終身監禁;從事意圖危害國安的間諜活動和用電腦等系統危害國安可判囚20...

  4. 2024年4月17日 · 中共在2020年強行為 香港 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國安法 》)後,接着又在今年督促香港儘快為《 基本法 23條立法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國安條例》),用以配合」、「補充」《國安法不足短板」。 從中共的角度看兩者都是為徹底堵塞所謂國安漏洞」,以確保中共這個黨的執政安全」。 從兩條法的嚴苛程度看,中共真的是很懼怕香港的。 中共為什麼那麼懼怕香港? 早在1986年 北京 着手制定香港《基本法》時,中共對香港的擔憂就顯示出來。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魯平(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秘書長)就整個起草工作傳達中共高層意見時,就提出香港只能夠是一個經濟城市,不能夠是一個政治城市,一旦成為政治城市,就有可能變成一個顛覆中央政府的基地。

  5. 2022年7月19日 · 基本法第23條訂明港府須自行立法禁止七宗罪」,分別是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6. 2024年2月21日 · 逾80個組織發聲明譴責香港政府擬推行《 基本法 》第23立法,促請各國政府制裁侵犯人權官員,港府就由官員及發聲明還擊,指是抹黑、無中生有、錯誤及誤導。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 (Hong Kong Watch)在星期一聯同其他85個多為海外香港人的團體發表在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支持下撰寫的聯合聲明,譴責香港政府擬根據《基本法》第23,制訂國家安全法律。 港府在1月30日宣佈展開為期四星期的公眾諮詢,打算禁止叛國、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等七類罪行。 聯署團體指,其中多項擬議規定含糊不清,並將和平行使人權行為訂為罪行。

  7. 2024年3月19日 · 這項被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源自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相關規定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全面收緊港人的人權和自由。 被指控觸犯這項立法的人,一旦罪成,便可被判處七年或以上監禁,最高則可以被判無期徒刑。 港府3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前,僅在香港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而草案提交立法會後,港府又敦促立法會快馬加鞭,「全速」完成立法程序。 立法會因此連日「加班」審議,並且火速在星期二「無異議」通過這一全面影響港人生活的重要立法。 這項立法除了可以以國家安全名義和多項罪名對所謂涉案人進行指控和起訴外,還特別包含一項所謂「域外效力」條款,讓港府和警方追捕那些並沒有在香港本地「犯案」的所謂「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