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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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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6月29日 · BBC中文. 2020年6月29日. EPA. 香港建制派陣營反對外國介入港區國安法立法香港版國安法如箭在弦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條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名將正式寫入香港基本法》。...

  3. 2020年5月30日 · 對市民的影響. 一些內地官方背景人士組成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邀請一批法律學者輯綠了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釋疑20問)》小冊子其中提到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影響港人正常享有行使法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例如參加六四集會」,只要不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就毋須擔心觸犯國安法。 香港人開展正常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亦完全不受影響。 對於facebook等內地不能使用的社交媒體,小冊子第9條表示,在國安法下,港人可如常使用fb、Instagram、WhatsApp等社交媒體和通訊工具,重申通訊、言論等自由完全得到保障;討論時事、批評政府亦不會受影響。 對商界的影響. 由於國安法並未對「外部勢力」作出明確定義,外資可能會擔心觸犯法律,從而投資信心大減、加速撤離香港。

  4. 2020年11月18日 ·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扭轉了過去一年圖謀港獨和嚴重暴力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讓社會回復正常讓香港重回發展的道路一些國家自己有大量及廣泛的國家安全法律卻因為政治目的用不同藉口攻擊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特區採取不合理的針對性行為就雙邊司法協議方面包括暫停或暫停批准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以及終止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當中,美國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終止與香港有關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美國亦中止一項名為「富布萊特(香港)學人計劃」,並於八月自我公布有關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改為「中國」的新規定,又收緊對香港的出口管制,以及於明年一月一日終止有關航運入息的雙重課稅寬免協定。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的霸凌行為。

  5.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是香港國家安全的轉捩點香港由亂變治暴力威脅大幅減退整體治安有所改善市民生活回復正常經濟民生得以重新出發,《香港國安法對維護香港社會安全和穩定的成效有目共睹香港國安法在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頒布實施保安局和警務處連同其他相關紀律部隊積極依法採取多項執法行動成功防範和制止不少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具體成果,以及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面對的主要挑戰,於下文詳述。 截至目前,警方國家安全處共拘捕182人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當中114人已經被檢控,另有五間公司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 被捕人士當中,包括危害國家安全領頭人物 -- 黎智英及相關同謀人。

  6. 2020年5月28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針對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出簡介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和外部敵對勢力影響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被有心人士刻意污名妖魔化有長期擱置的風險因此有需要採有力措施依法制止和懲治而王晨也提及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挑戰國家安全危險日漸突出特別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後而香港國安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進行立法其中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安全機關可依需要在香港設立香港行政長官應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等規定。 香港國安法草案內容,如下: